综合笔试

单选题刘某在某整形美容医院行隆鼻术。结果造成感染致使面部皮肤留下多处瘢痕。刘某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判决刘某胜诉。赔偿刘某的费用应当由(  )。A 美容整形医院一次性付清B 隆鼻手术主刀医师一次性付清C 美容整形医院分几次性付清D 隆鼻手术主刀医师几次性付清E 隆鼻手术主刀医师1年内付清

题目
单选题
刘某在某整形美容医院行隆鼻术。结果造成感染致使面部皮肤留下多处瘢痕。刘某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判决刘某胜诉。赔偿刘某的费用应当由(  )。
A

美容整形医院一次性付清

B

隆鼻手术主刀医师一次性付清

C

美容整形医院分几次性付清

D

隆鼻手术主刀医师几次性付清

E

隆鼻手术主刀医师1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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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

问:

(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为什么?

(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不出庭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委托代理人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仍应出庭。
(2)邓某放弃刘某的诉讼请求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邓某没有得到刘某的特别授权,没有权利处分刘某的实体权利。

第2题:

某公司因与个体工商户刘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了刘某的一辆汽车。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刘某提起诉讼,并因诉前保全而给刘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刘某可以要求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赔偿。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刘某,某公司司机,伙同当地海军某部军人乔某抢劫某金店,被捕。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刘某应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B.乔某应由军事法院管辖

C.刘某和乔某都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D.刘某和乔某都由军事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
《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本案只是普通刑事案件而非涉及国家军事秘密,因此,应由地方和军事法院分别管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第4题:

17岁的刘某在工厂打工,3000元。某日,刘某外出忘关水龙头导致租住屋浸水,房东要求赔偿遭拒,遂将其诉至
法院。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判决刘某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B.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C.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因刘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刘某是部分行为能力人

答案:A
解析:

第5题:

2006年7月,某高校学生刘某到某贸易中心所属的超级市场购物,当刘某购物要离开时,超市的工作人员怀疑刘某拿了超市的东西,要刘某留下。随后,超市保安部门对刘某进行盘间并对刘某进行搜身,结果一无所获。刘某因此侮辱受到很大刺激。为讨回公道,刘某向某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贸易中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问题:(1)本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刘某的哪项权利?

(2)原告刘某可以请求获得何种民事救济,有何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1)本案中被告贸易中心的行为对原告刘某的获得尊重权造成了侵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本案中,大学生刘某既受到超级市场的无端怀疑,又受到盘查和搜身,使刘某的发格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该超级市场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也是对自己所承担义务的违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因此,刘某可以请求该超级市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予以适当的赔偿。

第6题:

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刘某的父亲认为判决有错误,拟提出申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刘某的父亲应当向原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B.刘某的父亲必须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C.刘某的父亲只能在刘某被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以内提出申诉

D.对于刘某父亲的申诉,只能由原生效判决法院受理


正确答案:ABCD
72.【答案】ABCD 【考点】再审申诉【解析】 关于申诉的主体和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所以A项错误,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4种申诉理由: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据此,B项错误,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是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是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可见C项错误,当选。关于受理申诉的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确立了由作出生效裁判法院受理的原则,但同时又规定了可以由上级法院受理的情形,所以D项错误,当选。本题A、B、C、D均错误,均当选。

第7题:

1995年5月,刘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4年。后在刘某多次申诉下,1998年10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判决维持原审法院对刘某受贿罪的判决部分,撤销了对刘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刘某要求国家赔偿。—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

A.决定不予赔偿

B.决定对刘某从1995年5月至1998年10月受羁押期间的损失给予赔偿

C.决定对刘某从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受羁押期间的损失给予赔偿

D.决定对刘某从1998年5月至1998年10月受羁押期间的损失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C

第8题: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正确答案:ABD

第9题:

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800 元,现王某因刘某拖欠了10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8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王某租给刘某的房子和刘某欠王某的8000元钱

B.王某要求刘某支付的8000元租金、

C.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考点]诉讼标的
[答案及解析] C。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c项中所述的房屋租赁关系。与诉讼标的不同,诉讼标的物指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A项中所述的房屋和租金。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B项中所述是本案的诉讼请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l2项。

第10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件中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民诉解释》第344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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