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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司机余某夜晚开车,途中突遇从路边窜出的两名儿童,为避免汽车撞人,余某猛打方向盘,不慎将另一边的刘某家的房门撞坏。余某撞坏刘某家房门的行为()。A 属于轻微故意犯罪,不负刑事责任B 属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C 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D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题目
单选题
司机余某夜晚开车,途中突遇从路边窜出的两名儿童,为避免汽车撞人,余某猛打方向盘,不慎将另一边的刘某家的房门撞坏。余某撞坏刘某家房门的行为()。
A

属于轻微故意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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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余某有两个儿子,余甲16周岁,余乙13周岁。一天,余某对余乙说:“你和胡小某(邻居胡某的儿子)到他们家玩的时候,把他妈的首饰盒悄悄拿回来。”结果余乙取回后余某卖了2万元钱。余某对余乙非常疼爱,有一天,由于余乙在某商店偷窃时被店老板发现打了一顿,余某非常恼怒,就对余甲说:“你弟弟被欺负了,你晚上去把那家商店烧了。”但余甲拒绝前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余某让余乙盗窃一案,余某是间接正犯,成立盗窃既遂

B.余某让余甲放火一案,余某是教唆犯,成立放火罪未遂

C.余某让余甲放火一案,由于余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D.余某让余甲放火一案,由于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余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解析】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余乙未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余某让余乙盗窃一案,余某是间接正犯。

第2题:

刘某系女画家,去沙漠写生,因遇沙暴下落不明。现2年有余丈夫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的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原因余某好吃懒做、嗜赌如命。法院应指定谁为刘某的财产代管人()。

A.余某,因为余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余某,因为余某是刘某宣告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余某和刘某的父母,因为他们都是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D.刘某的父母,因为余某虽为第一顺序财产代管人,但他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参考答案:D

第3题:

周某向余某借款20万元,借款协议中言明以周某家传宋版《金刚经》一部用作抵押。随后,周某又暗将此书以10万元卖给傅某。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 )

A.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违法而无效

B.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未征得余某同意而无效

C.余某与周某的抵押条款有效

D.余某有权就周某卖书所得10万元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BCD

第4题: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将玉器交给朱某运输至汤某处,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违约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违约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方某和余某之间有合同关系,余某和朱某之间有合同关系,所以本题只有选项D正确。

第5题:

某化工厂司机甲下班后私自开车帮乙运砖,结果刹车失灵撞坏了某丙的院墙,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

A.化工厂

B.甲与乙连带

C.甲

D.甲与化工厂共同


参考答案:C

第6题:

2000年1月10日,李某因无证驾驶赵某的汽车被交警徐某扣留。在徐某将汽车开往交管站的路途中不慎将汽车撞坏。赵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起诉时,应当采用下列哪些选项的理由?( )

A.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B.徐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李某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正确答案:D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先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第7题:

刘某购新车一辆后投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10万元。某日,刘某开车时被司机王某违章驾驶的卡车撞坏,造成损失2万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刘某既可向王某索赔,也可选择要保险公司赔偿

B、若保险公司向刘某支付了赔偿保险金,则刘某不得再向王某索赔

C、王某向刘某支付了赔偿费,则刘某仍有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D、若刘某放弃对王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参考答案:ABD

第8题:

17 .某汽车司机在行车途中,为躲避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迫不得已将车向右猛拐,撞坏了路边停放的几辆自行车。该司机的行为是( )

A .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故意犯罪

D .过失犯罪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汽车司机驾驶水泥搅拌车,在运送水泥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撞坏,本人受重伤(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交通部门裁定为100%的个人责任,该司机是否算工伤?


参考答案:

应认定为工伤。因该职工是职业司机,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又是在工作中。因职业司机危险较大,只要不构成交通事故罪,就应认定为工伤。

第10题: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作出特定裁判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刘某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并未同时发生变更。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据此可知,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允许。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刘某变更诉讼请求后,仍属于给付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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