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简述英美法系证明标准。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英美法系证明标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排除合理怀疑是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时使用的法定证明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公诉方必须在法庭上运用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所指控的罪行。
只要公诉方的证明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成都,或者说裁判者对被告人有罪的郑敏还存在合理的怀疑,就应该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退订或解释,就应该判被告人无罪。
(二)优势证据是指诉讼乙方的证据证明某事实主张为真的可能性大于其为假的可能性。
按照这一标准,法官或陪审团通过对案件的审查,认为乙方主张的案件事实为真的概率大于另一方主张的案件事实,就应该判前者胜诉。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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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的含义。


参考答案:

证明责任概念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证明负担,另一个叫举证负担或者提供证据的负担。


第2题:

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国家立法的表述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等,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的表述是“排除合理怀疑”。()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简述英美法系证明标准。


参考答案:

(一)排除合理怀疑是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时使用的法定证明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公诉方必须在法庭上运用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所指控的罪行。
只要公诉方的证明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成都,或者说裁判者对被告人有罪的郑敏还存在合理的怀疑,就应该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退订或解释,就应该判被告人无罪。
(二)优势证据是指诉讼乙方的证据证明某事实主张为真的可能性大于其为假的可能性。
按照这一标准,法官或陪审团通过对案件的审查,认为乙方主张的案件事实为真的概率大于另一方主张的案件事实,就应该判前者胜诉。


第4题:

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上的表述是“()”,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的表述是“()”、“()”等。


正确答案:排除合理怀疑;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

第5题:

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案:
解析: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分为两类,即微观差别和宏观差别。微观差别是指具体部门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方面差异;宏观差别主要表现如下: (1)法律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制定法;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务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3)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法系国家,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它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4)法律的适用所采取的技术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是将成文法律规定的一般准则适用到具体事件和行为中,而且法官只能适用法律,不能创制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审理案件时,除依据成文法外,也要适用判例法,而且法官往往参与创制法律的过程。 (5)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是如何规定的,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大陆法系法官的判决多简明扼要,篇幅较短;英美法系法官的判决重在说理、论述,篇幅较长。一般来说,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属于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 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进入20世纪后,由于各国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与交流加强,两大法系之间的相互借鉴使得它们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不过,由于长期以来传统和文化的不同,两大法系的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能完全消失。

第6题:

盖然性优势的证明标准()

A.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标准

B.是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标准

C.是双方当事人举证在证明力上的比较标准

D.是当事人双方举证在数量上的比较标准


参考答案:C

第7题:

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国家的表述与大陆法系的表述是一致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8题:

简述英美法系国家融合趋势。


参考答案:

英美法系国家的融合方式主要有:
1、顺序递进方式结合。即在双方的鉴定结论发生冲突且难以采信时才有司法官重新启动司法鉴定;
2、潜在弥补方式结合,即司法官在当事人草率行使选任权的时候才主动介入。


第9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1)法律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国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3)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不倾向采用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入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

第10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有公法与私法的区别,英美法系没有严格的公私法界限
  • B、在法院的设置上,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单轨制,大陆法系国家实行双轨制
  • C、大陆法系行政法具有统一的行政法典,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作为审判的主要标准,没有统一的法典
  • D、英美法系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