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许某,女,:25 岁,某公司行政秘书。 许某与刘某谈了一段时间的朋友后,刘某提出分手。许某觉得受到了极大伤害,非常愤怒。为报复刘某,许某持刘某还未及取走的信用卡到几家商场以刘某的名义购买了8000 余元的物品。刘某发现后要求许某退还信用卡并归还其所消费的钱款,许某坚决不还,刘某报案,许某被抓获。试分析:对于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许某,女,:25 岁,某公司行政秘书。 许某与刘某谈了一段时间的朋友后,刘某提出分手。许某觉得受到了极大伤害,非常愤怒。为报复刘某,许某持刘某还未及取走的信用卡到几家商场以刘某的名义购买了8000 余元的物品。刘某发现后要求许某退还信用卡并归还其所消费的钱款,许某坚决不还,刘某报案,许某被抓获。试分析:对于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刘某与许某的妻子相好,为达到结婚目的,乘工地大伙干活的机会,在许某的饭菜中投了鼠药,许某发现饭菜有异味,就把饭菜倒了,另买了一些东西吃,后发现他倒过的饭菜被狗吃了,狗吃了就被毒死了。许某认为肯定有人在饭菜中下了药,许某就把此事告诉了刘某,刘某借机说此事是马某所为,因为马某与刘某、许某都有矛盾,然后刘某和许某联名写信,向公安机关提出马某涉嫌杀害许某,问刘某构成什么罪?


参考答案:

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诬告陷害罪。刘某为达到与许某妻子结婚的目的,而在许某的饭菜中投毒,是以投毒的方法进行的故意杀人行为,由于其投毒的对象只是针对特定的许某一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本题中刘某出于嫁祸于人的目的,将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诬陷是马某所为,并写信向公安机关告发,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另外,许某对刘某诬告的行为不存在明知,只是出于轻信而与刘某一同写信告发,属于一般的错告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第2题:

丁某与许某均系某中学初一学生。2008年6月,体育课授课内容为练习投掷铅球,老师在课前准备阶段一再强调安全问题。体育课中间休息期间,丁某与许某比赛看谁投掷的铅球远,由于没有正确掌握投掷要点和方法,许某投掷的铅球正好击中丁某的头部,造成其颅骨骨折。后丁某的父母要求学校与许某共同赔偿各种经济损失2万元,但学校与许某拒绝承担。最后,丁某的父母将学校与许某告上法庭。 结合相关教育法律知识分析此案例。


正确答案:
(1)本案中,学校与学生许某应共同承担对丁某的损害赔偿,丁某自己也有过错,也应对自己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2)学生许某对伤害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无视教师教授的铅球投掷方法与技巧,忽视教师的安全指导,不当使用体育器材,其违规行为是丁某受到人身伤害的直接原因。
(3)学校应承担次要责任。因为事故虽然发生在休息时间,但仍在上课期间,属于学校监管范围。丁某的伤害事故,与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有密切联系。

第3题: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给王某

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在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参考答案:A,D

第4题:

52.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正确答案:AD
(1)选项A:债权人转让权利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2)选项8: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选项C: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是否登记不能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4)选项D: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5题:

许某在出差时意外死亡,留下有价值3万元的遗产应由下列哪些人继承()。

A、许某的妻子

B、许某的父母

C、许某的女儿

D、与许某一起生活近10年,并由许某供养的岳父岳母


标准答案:ABC

第6题:

刘某向许某借款3万元人民币,陈某为保证人。后来,刘某与王某约定将其对许某负担的债务转移给王某,该债务还附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债务。关于这一债务转移行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刘某移转其债务,应当取得许某的同意

B.刘某移转其债务,该债务的有关从债务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C.刘某移转其债务,若未取得陈某的书面同意,陈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在债务移转后,王某可以享有刘某对许某的抗辩权


参考答案:B

第7题:

被告人许某骑自行车不慎与路边行走的李某相撞,两人发生口角,李某打了许某一拳,许见李身材高大,未敢动手,当李又向前行走10余米时,许持水果刀骑车从背后猛刺李某一刀,然后骑车就跑,因李某被刺破主动脉,失血过多死亡,对许某行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 )。

A、许某出于杀人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B、许某出于伤害故意,实施了伤害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应当定故意伤害罪

C、许某捅刀子不计后果行为的故意内容是不确定的,杀人和伤害都在故意之中,对此应以结果定罪即构成故意杀人罪

D、许某应定故意杀人罪,按间接故意杀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CD

第8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正确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刘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第9题:

许某将与其有私仇的刘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刘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许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许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C.许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许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D
19.D [解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2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此处并未构成抢劫罪和共同犯罪,因此,正确答案为D选项。

第10题:

许某从事水果批发生意,张某长期为许某供货。2017年6月,因当地西瓜生意较好,许某与张某签订了《供货合同》,由许某购买张某的3000斤西瓜,当日许某即支付了全部价款。后张某告知,由于订购数量太多,需要延迟几天发货。许某无奈只得同意。直到2017年7月,在许某的数次催促下,张某仍然没有发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许某无权解除合同
B.许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C.许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合同价款,但无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D.对于合同解除的通知,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之债的消灭。《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案中,张某迟延履行给付西瓜的合同义务,经许某的数次催告仍未履行,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许某有权解除合同,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应为解除通知到达时而非发出时。对于一方解除的通知,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选项B错误,D正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由于张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合同解除后,首先应当返还合同价款,其次,因张某违约给许某带来的损失,许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因此选项C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