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多选题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A常用的制度B保证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制度C纠正执行错误的制度D必要的补救性制度

题目
多选题
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
A

常用的制度

B

保证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制度

C

纠正执行错误的制度

D

必要的补救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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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下列不是发生执行回转必须具备的条件的一项是:()

A: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完毕
B: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C: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民事权益
D:由被执行人主动申请

答案:D
解析:
【考点】执行回转。详解:根据《执行规定》第109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所以,在满足其他条件下,执行机构可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执行回转裁定,应选D项。

第3题:

案外人异议、执行异议以及执行回转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执行救济制度的内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4题:

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执行回转:在执行过程中,因执行根据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以致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取得的财产之一或全部退还给原来被申请执行人,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
执行回转条件:(1)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2)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但执行程序已经终结(3)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利的依据,并且拒不返还其所得财产。

第5题:

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6条规定,本题的答案是B。

第6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执行与审判的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2)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3)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4)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民事审判程序并非一定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但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同样的道理,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与审判程序有诸多不同,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陷阱】不少人认为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而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不少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审判程序,但亦有一些案件无须审判程序而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可以未经审判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过于绝对了。反之,执行程序亦并非审判程序的继续,不仅是因为执行程序独立于审判程序,且与审判程序存在重大区别,还因为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并未经过审判程序,故不能说执行程序是审判程月的继续。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

第7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执行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司法执行权,而审判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审判权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B项错误。引起民事执行的依据不仅仅只是民事裁判,还包括仲裁裁决、赋予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包含财产部分的刑事裁判,故C项错误。执行程序具有独立性,不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故D项错误。

第8题:

执行回转的前提条件是被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若无法实现执行回转的,依法给予补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

  • A、常用的制度
  • B、保证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制度
  • C、纠正执行错误的制度
  • D、必要的补救性制度

正确答案:C,D

第10题:

关于执行回转条件的表述说,错误的是()。

  • A、以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为前提
  • B、法院执行回转要有执行依据
  • C、原法律文书已经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
  • D、执行回转有必要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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