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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题目
问答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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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于某、陈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于某、陈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被告人李某宣布终止审理

B.对被告人李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于某、陈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式有三种: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第2题:

人民检察院以范某犯抢劫罪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范某不构成抢劫罪,而应为抢夺罪的,则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成立抢夺罪的,应作出抢夺罪的有罪判决

B.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作无罪判决

C.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D.应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正确答案:A
参见《刑诉解释》第178条。

第3题:

被告人李某,15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某被送到监狱服刑,本案中有权提出申诉的有( )。

A.被害人马某

B.李某的父亲

C.李某的叔叔

D.李某的哥哥

E.李某的辩护人史某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申诉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叔叔不是近亲属的范围。

第4题:

【案情】赵某于2007年5月因抢夺罪一审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赵某没有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年底全院检查工作时,院长发现该案认定事实有误,且适用法律错误,应为一起抢劫案件,于2008年1月决定提起再审,并指令原审判该案的合议庭重新审理。甲县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2008年9月判决赵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规定“本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问: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存在哪些错误?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1.甲县人民法院院长单独决定提起再审程序错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院长无权单独决定提起再审程序。
2.由原审判该案的合议庭重新审理错误。为了避免先入为主,保障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实现,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3.甲县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是错误的。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甲县人民法院再审必须开庭审理。
4.甲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作出判决错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本案中再审经过了8个月,严重超期。
5.宣告再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错误。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第5题:

:某县公安局以抢劫罪将童某刑事拘留,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认定该罪名成立并判处童某有期徒刑5年,童某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后,认为童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现童某申请刑事赔偿,哪一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A.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检察院

C.县人民法院

D.县公安局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所以本题选A。

第6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金某犯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金某犯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决定依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分析: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方式是如何的?


参考答案: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市检察院可以向省级人民检察院报告,请求省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7题:

三、(本题21分)

案情:张某、李某故意伤害王某一案,由甲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甲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李某不服,提出上诉。

问题:

1.如果一事判决宣告后,被害人王某不服判决,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若被害人王某在二审阶段增加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如李某突然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张某没有上诉,甲县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二审法院改判李某有期徒刑4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三、(本题21分)
参考答案:
1.一审判决宣告后,被害人如不服判决,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为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收到一审判决书后5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
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3.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第8题:

被告人李某,1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李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下列哪些人员有权对本案提出申诉?( )。

A.被害人黄某?

B.李某的父亲

C.李某的哥哥

D.李某的辩护人陶某


正确答案:ABC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本题中被害人黄某作为当事人、李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李某的哥哥作为近亲属,都有权提出申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第9题: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2004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将判决书留置在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正确答案:B
B。离婚案件判决的送达,特殊点有二:第一,不得由一方当事人代替另一方领取判决;第二,应当告知当事人判决未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除此之外,离婚判决的送达并无特殊之处,若当事人拒不接收,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留置送达。

第10题:

(本题22 分)

案情:李某盗窃一案经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 年。在上诉、抗诉期限内,被告人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上诉状和抗诉书都由上诉人和抗诉机关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抗诉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李某,听取了李某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判决对李某的量刑过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 年。由于本案的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考虑到上诉不加刑原则。对被告人不能加重刑罚,因而没有改判,而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县人民法院收到发回的案件后,立即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判并作出了判决,按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 年。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

问题:

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是错误的。
2.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
3.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错误。
4.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而不应当对其加重刑罚是错误的。
5.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是错误的。
6.县人民法院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是错误的。
7.县人民法院按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 年是错误的。
8. 县人民法院规定重新审判后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是错误的。
【详解】: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本案中抗诉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是错误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因此,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抗诉书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 条第1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错误,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加重刑罚,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而不应当对其加重刑罚是错误的。
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只有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才司以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直接改判,故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是错误的。
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 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因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县人民法院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是错误的。
7.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县人民法院加重李某的刑罚是错误的。
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 条规定,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因此,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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