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论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主要内容
1、分析法学派是19世纪西方法学的一个主要的流派,边沁是倡导者而奥斯丁是真正的奠基者1861年出版了《法理学讲义》的著作。奥斯丁完善了边沁的法律命令说。
2、奥斯丁认为每一种法律或是规则就是一个命令。具体而言,命令首先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如果你表达或宣布了一个希望,即希望我去做或不去做某行为,而且如果你在我不顺从你的希望的情况下你以一种邪恶莅临我处”其次,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义务的含义。命令是和责任相关的术语,换言之,责任存在的地方就存在着命令。命令包括两类:一是法律或规则另一类是偶然或是特殊的命令。命令“一般”地强制某种类的作为或是不作为,这个命令就是一个法律或规则。奥斯丁提出了“优势者”和“劣势者”的概念,法律和命令来源于优势者而约束或强制劣势者。在这里优势者是指强权者。
3、奥斯丁承认,法律是一种命令也存在着例外。
(1)立法机关对实在法的解释。
(2)废除法律之法和免除现存责任之法
(3)非完善的法律和非完善义务的法律。另外还有存在表面上不具有,但是实际上是命令的法律:仅仅设定权利的法律,习惯法是“法律是一种命令”的例外。4、奥斯丁法律的定义有两点是十分明确的。
第一,命令是奥斯丁法律定义的核心。
第二,奥斯丁法律定义的基本因素包括:命令、主权即政治优势者于劣势者的关系、由主权命令而产生的责任、对不服从者以刑罚的方式出现的法律责任之法律制裁。
第2题:
试论平等权的主要内容。
第3题:
A.全议制
B.委员会制
C.首长制
D.民主集中制
第4题:
试论述我国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5题:
第6题:
试论我国国务院总理负责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国务院实行的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其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任命总理,表明总理受命于国家,接受人民的委托,担负起领导国务院的责任。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表明总理对国务院的责任和在国务院的领导地位。
(3)总理召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凡属于重大问题,都由这两种会议充分讨论,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总理集中正确意见作出决定,体现总理的领导作用。
(4)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等均由总理签署。
(5)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实行总理责任制并不意味着总理可以独断专行,而是要求总理必须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高度集中,从而保证责任明确,行动迅速,以有利于提高国务院的工作效率,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因此,总理负责制实际上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种特殊运用。
第7题:
第8题:
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由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国务院总理负责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中南财大2007年研)相关试题: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问题。(复旦大学2001年研)
第10题:
试论述我国市政职能的转变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