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公约
东京公约
南极条约
海牙条约
第1题: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第21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第21条是对1982年《宪法》第11条的第三次修改。1982年《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这一条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即现行宪法修正案第1条,在原文的基础上增加一款:“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此作了第二次修改,即现行宪法修正案第16条,将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2004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这一条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形成了现行宪法修正案第21条,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2题:
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
A.华盛顿条约
B.东京条约
C.南极条约
D.海牙条约
第3题:
根据目前南极条约体系建立起来的南极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为进行科学考察,可以派出有本国军事人员参加的科学考察团赴南极进行科学考察
B.南极地区的海洋属于公海,适用公海制度
C.为在以后对南极的领土主张中获得有利地位,我国应当积极参予南极的各项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可以构成日后对南极主张领土要求的基础
D.由于南极仅能用于和平目的,因此禁止在南极使用或者放置任何军事设施
第4题:
南极和北极都有海豹生活,请问,在南极生活的海豹多,还是在北极的海豹多?()
第5题:
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
第6题:
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答。
(1)法律体系:《南极条约》订立之后,南极协商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豹公约》,1980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1988年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年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南极条约》和上述其他公约或议定书以及南极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构成了目前的南极的法律体系。
(2)法律制度:和平利用南极;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
第7题:
第8题:
根据《南极条约》等国际条约的规定,下列关于目前南极地区法律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为科学研究目的而在南极使用军事人员或者设施不禁止
B.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
C.对南极领土的现有要求无效,并且不得提出新的要求
D.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和生态
第9题:
下列关于南极地区法律制度的说法或作法中正确的是?
第10题:
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