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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A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B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审判庭进行C 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D 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题目
单选题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A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B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审判庭进行

C

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D

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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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名词解释题
基本义务

正确答案: 又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第2题:

多选题
下列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的有()。
A

夫妻共有财产

B

家庭共有财产

C

共同继承的财产

D

两人各出资二分之一所共同购买的汽车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第3题:

问答题
高某与穆某是夫妻,双方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吴某协商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吴某拿到电脑后,经常随身携带,某次外出不幸丢失。恰巧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武某。后武某在开学术会议时携带该笔记本被吴某认出,吴某并提供了相关证明。(1)吴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吴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穆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吴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应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2)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三,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四,占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权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相关知识点,本题的当事人较多,物的流转也十分复杂,考生应总体上把握,找出其中能产生法律关系的时间和行为。通过分析,可以得出昊某属于善意取得行为。而武某不能构成善意取得,这就要求考生认真分析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从中寻找突破。

第4题:

多选题
我国婚姻法解释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口起计算。 ( )
A

婚姻须为异件结合

B

婚姻须为具自配偶身份的结合

C

作为婚划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D

婚姻则意味着必须同居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民事诉讼辨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在诉讼中如何体现的?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它们完全属于两个概念。辩论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给予当事人充分阐述理据,以此让法院参考、采纳自己的主张。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指的是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有处分权。
辩论原则主要是在法庭质证、辩论阶段发生作用,意义在于让当事人充分互辩,以便查明案件事实,倾向于案件实体问题。
处分原则主要是在开庭前后发生作用,如申请回避,放弃诉权,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等行为,意义在于充分赋予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倾向于案件程序问题。
总的来说,他们都是为维护当事人权利而确立的民诉法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第6题:

问答题
下面是一个关于对西红柿认识经过的材料。 酸甜可口、营养丰富的西红柿,人们都喜欢吃,然而当初人们却不敢吃它。原来西红柿生长在南美洲茂密的森林里,尽管它很讨人喜爱,但当地人认为它有剧毒,不用说吃,就连碰也不敢碰它,并给它起了吓人的名字叫“狼桃”。直到18世纪,法国有一位画家抱着献身的精神,决心要尝试一下。在吃之前,画家作好牺牲的准备,吃完之后,就躺在床上等待“上帝的召见”。可是时间过了很久,他不但没有死,而且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结合案例说明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

正确答案: 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对象由实践的需要确定,认识在变革对象的实践中产生。(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认识的课题在实践中不断解决又不断产生,认识的工具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高。(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的根本目的则是把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去指导实践。不为实践服务的认识毫无意义。(4)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惟一标准。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人的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符合,只能由实践的客观效果来检验。
解析: 暂无解析

第7题:

问答题
法律职业思维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1通过程序进行思考,法律程序的自治,要求我们只在程序内进行思考和判断2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表现得较为稳妥,甚至保守3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的对待情感因素4法律思维追求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真”。5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不同于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
解析: 暂无解析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

正确答案: (一)行政主体的权利
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
2、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
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
4、制裁权。
(二)相对方的权利
1、获得报酬权。
2、损害赔偿请求权。
3、必要的和有益的额外费用偿还请求权。
4、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第9题:

多选题
单一制国家的中央政府通过行政、人事、财政手段更为直接地控制地方政府,这一类型的国家有()
A

日本

B

英国

C

德国

D

法国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判断题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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