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用条文明确规定的解释
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实施中发生的歧义所进行的解释
国家立法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刑法释义
第1题:
根据解释的效力进行区分,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宪法解释。
第2题:
论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以及其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的体现
第3题:
刑法的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
(1)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
(2)由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3)刑法在施行中如发生歧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第4题:
第5题:
刑法的解释包括( )解释。
A.立法
B.司法
C.学理
D.文理
第6题:
扩张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第7题:
《刑法》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刑法的这一规定属于( )。
A.扩张解释
B.限制解释
C.立法解释
D.司法解释
第8题:
文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第9题:
下列关于刑法立法解释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刑法立法解释具有与刑法同等的效力
B.刑法立法解释的效力低于刑法的效力
C.刑法立法解释的效力与刑法司法解释的效力是相同的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