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
(1)公司设立必须要有创办人;
(2)公司设立必须订立章程;
(3)公司设立必须要有资本;
(4)公司设立必须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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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正确答案: 公司设立与成立有以下主要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的基本性质属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的行政行为,是设立行为结果,是一种法律状态。
(2)行为效力不同。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在未成立以前,不能成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交易。公司成立,即产生一个新的民事主体。
(3)行为主体不同。设立行为是发起人所为;公司成立是行政行为和发起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成立行为的主体是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

第2题:

简述设立信托公司的条件


正确答案:1、有符合《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时一次缴足;
4、有具备银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题:

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主要包括: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或者代理人,作为该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代表。

(2)外国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国务院规定了最低限额,必须达到该最低限额标准。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必须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并且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置备该外国公司的章程。

第4题:

简述外国银行代表处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正确答案: 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应当符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股东资格的要求,并将下列申请资料报送拟设代表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代表处的名称、所在地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请人的章程;
4、申请人及其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主要股东名单、海外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名单;
5、申请人最近3年的年报;
6、申请人的反洗钱制度;
7、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简历以及拟任人有无不良记录的陈述书;
8、对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9、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经营金融业务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及对其申请的意见书;
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拟设代表处所在地的银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连同审核意见,及时报送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自收到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完整的申请资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设立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银行代表处,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工商登记证。

第5题: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8、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9、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第6题:

简述设立公司的条件。


正确答案: 1.有一定的投资主体(发起人)
2.有公司章程
3.有一定的资产
4.一定的场地和生产设备
5.完善的组织机构。

第7题: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所以上述条件中关于母公司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外资投资性公司,即外资投资公司应满足上述第1、2、3、4、5、6、7、8、9项条件。另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还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定了净资产和利润标准,即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2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8题:

简述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


正确答案: (1)为了使社会资金得到合理高效运用,发行股票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为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应限于一种,且同股同利。
(3)为了加强发起人设立、经营新公司的责任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并且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为了保障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吸收公众广泛参与并有效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同时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严格监督,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5)对经营和财务状况的要求,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且近3年连续盈利。

第9题:

简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经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并且其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证监会审核通过。

第10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和设立方式。


正确答案: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应具备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公司设立过程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