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规约》强制规定
国家同意
《联合国宪章》规定
当事国双边条约
第1题:
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范围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法院行使咨询管辖权的目的,是对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性的意见,以使联合国机构更好地遵照《联合国宪章》进行活动。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此外,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以执行,如《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等。
第2题:
A.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之一,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B.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为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
C.国际法院的法官是专职的、独立的,法官不是其国籍国的代表
D.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第3题:
A、是联合国的会员国
B、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C、事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
D、具有永久中立国的特殊身份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简述联合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谁有权成为国际法院的当事者。在国际法院的诉讼方只限于国家,包括①联合国会员国;②联合国非会员国,但却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②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宣言,声明接受法院管辖的国家。另一方面是法院所管辖的范围。包括三类管辖。①自愿管辖;②协定管辖;⑧任意强制管辖。
第7题:
试论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第8题: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也是当今最普遍最重要的国际司法机构,是以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权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的有:( )
A.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的甲国
B.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C.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律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
D.联合国会员国丙国的国家元首
第9题:
第10题:
在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中,个人、组织和国家都可以成为诉讼当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