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多选题罗马私法是由()构成的。A人法B物法C诉讼法D继承法

题目
多选题
罗马私法是由()构成的。
A

人法

B

物法

C

诉讼法

D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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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公法、私法划分的概念是由古罗马哪个法学家首先提出的()

A、盖尤斯

B、乌尔比安

C、查士丁尼

D、赛尔苏斯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内容,描述正确的是:

A.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和市民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种身份,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B.只有年满25岁的人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C.罗马法上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

D.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正确答案:D
[考点]罗马私法
[答案及解析]D。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称为“人格减等”,因此A项错误。只有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B项错误。罗马法上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已有初步的法人制度。罗马法上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因此c项错误。古罗马法称为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所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以家父权为基础,因此D项正确。

第3题:

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B.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C.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

D.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正确答案:B

第4题:

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B、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C、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
D、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答案:B
解析:
在继承方面,罗马法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故选项B的表述不正确。

第5题:

简述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参考答案:罗马私法的体系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
1)人法:又称身份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
方面的法律。包括人和婚姻家庭两个部分。
2)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由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权法三个部分构成;
3)诉讼法:在罗马,诉讼分成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指对于指对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查,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的审查。

第6题:

罗马私法对后世影响巨大,下列关于爱马私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罗马私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

B.罗马私法上的继承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C.诉讼上先后呈现法定诉讼、协议诉讼、特别诉讼三种形态

D.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支配的一切人的总和


正确答案:A
[考点]罗马私法.
[答案及解析]A。罗马法不存在遗赠。罗马法在诉讼上先后呈现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三种形态。家或家族不仅包括人,还包括物,是人和物的总和。

第7题:

“民法”一词由罗马法的( )延续而来。

A.万民法

B.市民法

C.公法

D.私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法”一词是从古代罗马法中的“市民法”延续而来的。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第8题:

“民法”一词由罗马法的( )延续而来。

A.刀民法

B.市民法

C.公法

D.私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法”一词是从古罗马法中的“市民法”延续而来的。

第9题:

关于公法和私法的表述,下列错误的是()

A.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
B.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英美法系的传统
C.在当代,公法和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
D.私法主要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

答案:B
解析:
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而不是英美法系的传统。故A正确,B错误。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当代,公法和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

第10题:

关于罗马私法中的人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罗马法上的自然人就是其权利义务主体
B.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父权三种身份权构成
C.罗马法已经有初步的法人制度,并且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D. “人格减等”是指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丧失自由权、市民权、家父权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权利


答案:A
解析:
罗马法上的自然人有两种含义: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二是法律上的人,是指享有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奴隶因其不具有法律人格, 不能成为权利义务主体,而被视为权利客体。故A项错误,当选。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父 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三种身份权全 部或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为“人格减等”。故B、D两项正确,不当选。罗马法上虽没有明确 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已有初步的法人制度。罗马法上法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故C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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