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单选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设立陪审团的法院有()A 区域法院B 裁判法院C 高等法院D 终审法院

题目
单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设立陪审团的法院有()
A

区域法院

B

裁判法院

C

高等法院

D

终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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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审理刑事案件时,由陪审团参与审讯,陪审团在()的情况下解散。

A.行政长官命令

B.首席大法官批准

C.案件审讯结束

D.法院解散


参考答案:C, D

第2题: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刑事案件,需由陪审团参与审讯,而陪审团一般由()组成。

A.3人;

B.5人;

C.7人;

D.9人


参考答案:C

第3题: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实行哪种制度?


参考答案:两审终审

第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终结诉讼的有( )。

A.在开庭审理当天原告罗某住所地发生洪水,使他不能参加诉讼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苏某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准许的
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原告胡某死亡的
E.离婚案件中的被告杜某死亡的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终结的情形。诉讼终结的特殊原因包括: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承担义务的人;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第5题:

共用题干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些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法院?
A、终审法院
B、高等法院
C、区域法院
D、裁判署法庭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举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故B表述错误。而精神病患者虽然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但是仍然依照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是在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实际上不能行使选举权利。故C表述错误。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第(5)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可见,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由国家主席来行使,所以A项表述错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可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不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其人选也就不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B项错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可见,CD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所以,A错而B对。《宪法》第12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所以C对而D错。
《宪法》第112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A项表述错误。《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可见B项表述正确。《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可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故C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而D选项中的30日表述错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6题: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A.区域法院

B.裁判法院

C.高等法院

D.终审法院


参考答案:B

第7题: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A.区域法院

B.裁判法院

C.高等法院

D.终审法院


参考答案:B

第8题: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9题:

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患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 )。

A、延期审理的判决
B、延期审理的裁定
C、中止审理的判决
D、中止审理的裁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10题: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 A、区域法院
  • B、裁判法院
  • C、高等法院
  • D、终审法院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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