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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A剧团的专职编剧甲根据剧团的要求独立编写了一个历史剧本,经团里审阅,决定上演。但因经费紧张,没有及时排练。于是甲将该剧本提供给B剧团,并得到一笔使用费。一年后,A剧团准备排演该剧,发现B剧团正准备公演该剧。A剧团询问甲,甲称该剧本是自己编写,有权决定给B剧团演出。A剧团认为甲写该剧本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该剧著作权属于剧团。由此双方产生了纠纷。 该剧本著作权属于谁?不享有著作权的甲或剧团针对该剧本享有什么权利?

题目
问答题
A剧团的专职编剧甲根据剧团的要求独立编写了一个历史剧本,经团里审阅,决定上演。但因经费紧张,没有及时排练。于是甲将该剧本提供给B剧团,并得到一笔使用费。一年后,A剧团准备排演该剧,发现B剧团正准备公演该剧。A剧团询问甲,甲称该剧本是自己编写,有权决定给B剧团演出。A剧团认为甲写该剧本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该剧著作权属于剧团。由此双方产生了纠纷。 该剧本著作权属于谁?不享有著作权的甲或剧团针对该剧本享有什么权利?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该剧本著作权属于甲,因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本案中不存在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法定情形,故应由甲享有,但剧团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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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剧本,甲主张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天马电影制片厂,乙想将该剧本放在网络上供人观赏,丙对甲和乙的主张不置可否,但丁表示明确反对却无正当理由。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如果丁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行使将该剧本转让的权利

B.甲乙有权不顾丁的无理反对,将剧本许可给天马电影制片厂使用

C.如果丙同意,则甲乙丙可以将该剧本转让给天马电影制片厂

D.即便丙同意,甲乙也不能将该剧本许可给天马电影制片厂使用


参考答案:CD
解析:
C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该项认为“如果丙同意,则甲乙丙可以将该剧本转让给天马电影制片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C表述错误。
D项:由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对合作作品转让的,须经各合作作者的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其他权利,比如许可他人使用。因此,该项认为“即便丙同意,甲乙也不能将该剧本许可给天马电影制片厂使用”的表述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D表述错误。
A项:同样,由于行使合作作品的转让权,需要全体著作权人的协商一致,否则,均不能行使。因此,该项认为“如果丁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行使将该剧本转让的权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A表述正确。
B项:因为对合作作品中的部分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反对,使得全体共同著作权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其他著作权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行使该作品除转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因此,该项认为“甲乙有权不顾丁的无理反对,将剧本许可给天马电影制片厂使用”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B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参考答案CD

第2题:

甲、乙、丙组成课题组,创作了一个剧本。其中甲负责筹集经费,乙设计了人物特点、人物之间的关系、主要情节,丙撰写了剧本()

A.剧本的作者是甲、乙、丙

B.剧本的著作权人是甲、乙、丙

C.剧本的作者是丙

D.剧本的作者是乙、丙


参考答案:D

第3题:

王某的短篇小说《风》被程某改编成剧本,由甲剧团的演员以话剧的方式演出,该话剧被乙公司录像并制成光盘发售,其间包含哪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

A、乙作为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B、甲剧团的演员作为表演者的权利;

C、程某作为改编者的权利;

D、王某的著作权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甲创作的话剧剧本《秋日的私语》于 2009 年发表,乙话剧团经甲许可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2010 年丙话剧团也欲使用该剧本演出,丙话剧团

A.应经甲许可并支付报酬
B.应经乙话剧团许可并支付报酬
C.无须经甲或乙话剧团许可,但须向甲支付报酬
D.应经甲与乙话剧团共同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
甲创作《秋日私语》,对该剧本享有著作权,乙话剧团经甲许可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其属于一般许可人,丙话剧团能否获得许可对其无影响,无须经过乙话剧团同意并对其支付报酬,丙话剧团使用该剧本不属于合理使用,因此需要对著作权人甲支付报酬。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第5题:

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详解】《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乙合作完成剧本,该剧本的版权应由甲乙共同享有,选项A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但其人身权不得转让,据此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当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签订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6题:

某甲写了一篇小说《英雄豪侠传》。某编剧未经甲许可,也未向甲支付报酬,将该作品改编成剧本。那么该编剧未侵犯甲的哪种权利?( )

A.发表权

B.著作权

C.改编权

D.获得报酬权


正确答案:A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向作者以外的公众公布,显然该编剧将甲的小说改编成剧本而并未公之于众。故选A。

第7题:

A剧团的专职编剧甲根据剧团的要求独立编写了一个历史剧本,经团里审阅,决定上演。但因经费紧张,没有及时排练。于是甲将该剧本提供给B剧团,并得到一笔使用费。一年后,A剧团准备排演该剧,发现B剧团正准备公演该剧。A剧团询问甲,甲称该剧本是自己编写,有权决定给B剧团演出。A剧团认为甲写该剧本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该剧著作权属于剧团。由此双方产生了纠纷。问:

1.该剧本是不是职务作品?为什么?

2.该剧本著作权属于谁?不享有著作权的甲或剧团针对该剧本享有什么权利?

3.如果乙主张甲的剧本与自己以前创作的同一历史题材的剧本有雷同,认为甲的剧本上不能产生著作权,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甲将剧本提供给B剧团演出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正确答案:1.该剧本是职务作品.因为是甲为完成剧团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2.该剧本著作权属于甲.因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本案中不存在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法定情形,故应由甲享有,但剧团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3.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该剧属于甲独立创作,满足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4.侵害了剧团的优先使用权,依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剧团同意,甲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剧团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剧本。

第8题:

甲创作的话剧剧本《和美中山》于2009 年发表,乙话剧团经甲许可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2010 年丙话剧团也欲使用该剧本演出,丙话剧团()

A.应经甲许可并支付报酬

B.应经乙话剧团许可并支付报酬

C.无须经甲或乙话剧团许可,但须向甲支付报酬

D.应经甲与乙话剧团共同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参考答案:A

第9题:

王某的小说《漂在都市》发表后,甲公司经王某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剧本,并拍摄成同名电视剧,后该剧在乙电视台播出。丙剧团经王某授权后,将该小说改编成同名话剧,在投入资金排练后公开演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 )。

A.王某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甲公司对电视剧剧本享有著作权
C.乙电视台作为播放者享有著作权
D.丙剧团作为表演者享有邻接权

答案:A,B,D
解析:
由于著作权具有权利自动产生的特点,王某在其小说发表之后便自动获得该小说的著作权,选项A正确。而甲公司经王某同意而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剧本,因此甲公司享有该剧本著作权,B选项正确。选项C中的电视台仅享有播放者权,属于邻接权而非著作权本身。而丙剧团作为表演者享有表演者的权利,亦属于邻接权。D项正确。

第10题:

戏剧的总体特征是()

A演员扮演、当众表演及剧情展开

B编剧、导演及演员的扮演

C舞台、演员及观众

D经纪人、剧本及剧团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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