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第2题:
简述弟妹对兄姐尽扶养义务的条件。
(1)弟妹由兄姐抚养长大
(2)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3)有扶养责任的弟妹有负担能力
第3题:
当几种继承方式间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的排列(由高到低)顺序是()议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B.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
D.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
第4题:
简述扶养的法律适用。
(1)扶养可分为配偶之间的扶养、亲子之间的扶养和其他亲属之间的扶养。对于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有的国家分别对三种扶养关系作了规定,有的国家只对一种或两种扶养关系作了规定。
(2)对于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有些国家认为扶养义务是扶养关系的基础和本体,从而主张适用扶养义务人的属人法,如土耳其。有些国家则从扶养制度是为扶养权利人的利益而设置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适用扶养权利人的属人法,如联邦德国。
(3)适用扶养权利人的属人法是晚近立法的趋势,一些原本采用扶养义务人属人法的国家在新法中已转而适用扶养权利人的属人法。而且属人法的连接点多采用扶养权利人的惯常居所地。此外,有关扶养准据法的规定也比以前更为详细,并比较明显地体现了对弱方当事人的保护。
第5题:
简述扶养的概念和特征。(按广义上的抚养作答,包括抚养和赡养)
第6题:
简述祖孙间的扶养条件。
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和外孙子女:⑴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⑵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⑶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尚未成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⑵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
第7题:
简述扶养方式的变更。
扶养方式的变更,主要是三种:(1)同居和不同居的转换,即由于某种原因使双方由共同生活变为分居生活,或者由分居生活变为共同生活。这些都会导致具体扶养方式发生变化。(2)具体扶养方法的改变,比如由提供直接劳务变为提供劳务费用。(3)费用给付方式的变更,比如由月度给付变为年度给付,或者由年度给付变为月度给付等等。不管方式如何变更,扶养的基本内容是不变的。
第8题:
各种取得遗产方式之间的适用顺序是( )。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B.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
第9题:
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是指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遗赠人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指定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而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协议。《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意义
1.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解决农村中对“五保户”的扶养及其遗产的处理问题。
2.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有利于减少继承纠纷,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10题:
A、当事人死亡
B、当事人身份关系解除
C、抚养方式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巨大改变
D、扶养义务方完全丧失扶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