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对未成年人跨年龄段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
1、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在行为人以满16岁以后又继续实施相同犯罪的,是否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具体情况应当做具体分析。如果在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所实施的是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行为人以满16周岁以后犯罪的刑事责任。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并在行为人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又继续实施相同犯罪的,对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追究行为人以满14周岁后实施的8种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例如张三在13岁时抢劫,获得赃物3万元;15岁时诈骗,获得赃物2万元;17岁时侵占他人财务,获得赃物2万元,由于对张三的抢劫行为、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进行追究,所以,其犯罪数额只能是2万元(侵占罪)。
第2题:
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是:( )
A.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B.不得减轻刑事处罚
C.由其家长负完全刑事责任
D.负刑事责任但免除刑事处罚
第3题: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4题:
第5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是( )。
A.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
B.未成年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
C.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负刑事责任的
D.盲人犯罪的
第6题:
秦朝是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其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下列关于秦朝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秦律中规定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成年的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B、秦朝统治者为了标榜“为政以仁”,在法律中规定了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C、秦朝的死刑执行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有弃市、腰斩、车裂、枭首、凌迟、具五刑等等
D、《秦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B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未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可见,A项的叙述是正确的。,B项中,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它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是汉律儒家化的典型表现,所以B项的叙述是错误的。对于C项,秦朝的死刑执行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有弃市、腰斩、车裂、定杀、枭首、族刑、具五刑等等,而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始于五代时的西辽,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可见,C项的叙述也是正确的。对于D项,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法经》而非《秦律》,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第7题:
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这体现了秦律的什么原则?
A.刑事责任时效的规定
B.共同犯罪加重处罚
C.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D.区分故意与过失
第8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同时也是作为最严厉的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威慑力重要体现。我们通常说辨别能力是基础,控制能力是关键。当一个根本没有辨别能力的人或辨别能力非常有限的人触犯了刑法上规定的一些罪名,比如精神病人发病时的行为,对于他自己来说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我们就不加区别的利用刑法进行处罚,这样做不利于青少年的保护同时也起不到刑法应有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从人的生理和心理成熟角度出发,对于辨别能力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年龄,这一点对与未成年人尤为重要。所以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年龄做了严格规定。
第9题:
下列关于秦朝的刑罚适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重视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B.对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
C.区分公罪与私罪
D.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处罚
【考点】秦朝的刑罚制度
【解析】区分公罪与私罪是唐律中的刑罚原则,其他各项为秦朝的刑罚适用原则。
第10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哪个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要负部分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