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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朝的“非公室告”是指对家庭以外其他人犯有杀人、伤害、盗窃的,就是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也即对整个统治秩序的侵犯,这类案件必须要向官府告发,官府必须受理。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朝的“非公室告”是指对家庭以外其他人犯有杀人、伤害、盗窃的,就是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也即对整个统治秩序的侵犯,这类案件必须要向官府告发,官府必须受理。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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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案件中,公安机关没有管辖的是()

A.侵占案

B.国家工作人员盗窃案

C.刑讯逼供案

D.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案


参考答案:AC

第2题:

方某是一名17岁的待业青年,经常参与盗窃、赌博等违法活动。2006年8月,因在外赌博欠债2000余元,为筹赌资,意欲行窃。方于某日夜晚乘父母熟睡之机,拿走其父的钥匙,潜入其父办公室,从抽屉里拿走私人存折一个和现金1万元,次日托另一青年从银行取现款5000元,然后到外地挥霍,方父得知儿子偷走存折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下列关于方某行为性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方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方某对家庭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一定的支配权,这类事情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家庭财产关系也不是刑事案件侵害的客体

B.方某的行为按照刑法的原则和精神,对以家庭成员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案件,应不告不理

C.方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具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侵犯了家庭财产共有关系和家庭秩序,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应追究刑事责任

D.方某的行为虽然符合盗窃罪的特征,但盗窃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盗窃罪的一种特定情况。
本题所述情况属于家内盗窃,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方某是无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不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其父母只承担着抚养教育的义务,所以方某偷存折的行为应视为窃取,而且方某是潜入其父办公室偷走存折和现金,并且数额较大,从其窃取的目的看是为了挥霍,而不是用于家庭的共同利益,具有非法占用的故意,所以构成盗窃罪。至于选项B所述,没有法律根据,我国立法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范围作了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扩大范围。选项D所述,也不符合案情,窃取的既不是共同财产,也不是情节显著轻微。

第3题:

下列案件中,公安机关没有管辖的是( )

A.侵占案

B.国家工作人员的盗窃案

C.刑讯逼供案

D.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案


参考答案:AC

第4题:

朝的“公室告”指的是子女盗窃父母的钱财或者主人擅自杀死、伤害或“髡”子女、臣妾一类的案件,这类案件仅限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上述行为和主人对奴婢的侵犯行为。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秦代自诉案件中的“公室告指控告他人的杀伤和盗窃行为。()


参考答案:错误

第6题: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诉讼类别出现于( )。

A.秦朝

B.汉朝

C.三国两晋南北朝

D.唐朝


正确答案:A
解析: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

第7题:

秦在诉讼程序上,将“贼杀人、盗他人”的案件称为( ),此类案件官府必须受理。

A.州告

B.缚诣告

C.公室告

D.非公室告


正确答案:C

第8题:

秦朝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______。

A.家罪

B.公罪

C.公室告

D.非公室告


正确答案:C
解析:秦朝把犯罪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两类。因“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与奴妾”等引起的家庭范围的侵害行为是“非公室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之为“公室告”。

第9题:

秦代自诉案件中的公室告是指()。

  • A、控告同自己无血缘关系的他人盗窃等行为
  • B、子女控告父母打伤自己的行为
  • C、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的财产
  • D、奴妾控告主人对其使用刑罚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简述秦朝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正确答案: 秦朝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划分的两种诉讼形式。
(1)“公室告”,即控告他人的贼、盗行为,官府予以受理。
(2)“非公室告”,即父母对儿女盗窃自己财产的行为提出控告,儿子对父母、奴婢对主人加诸在自己身上的刑罚提出的控告,官府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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