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单选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对那些既不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当事人,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如果其不参加诉讼,人民法院()A 审判活动不受影响B 应当中止诉讼C 应当终结诉讼D 应当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题目
单选题
人民法院在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对那些既不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当事人,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如果其不参加诉讼,人民法院()
A

审判活动不受影响

B

应当中止诉讼

C

应当终结诉讼

D

应当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当事包括()。(5分)

A原告和被告、第三人

B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

C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D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参考答案:C

第2题:

刘眉在本案中:( )

A.不参加诉讼,因她不想与其母对簿公堂

B.如果她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可以不追加

C.如果她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为原告

D.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BC
本案中刘眉作为孩子的母亲,也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应当作为共同诉讼的当事人由法院追加,由于其既不愿意直接参加诉讼,又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理应根据《民诉意见》第58条,仍追加她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如判决。

第3题: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B.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C.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D.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中发现必须参加的当事人的处理程序
【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183条规定,本题选D。

第5题:

人民法院通知未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后,被追加的原告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

A.追加为共同原告

B.视为撤诉

C.诉讼中止

D.追加为第三人


参考答案:A

第6题:

若甲以一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人民法院认为另一行政机关应为共同被告,因此要求追加被告。甲不同意,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尊重甲的意见,应被追加的另~行政机关不参加诉讼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未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C.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未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未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应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情况下的处理。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因此本题选C。

第7题: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A.可追加为第三人

B.应追加为第三人

C.可追加为共同原告

D.应追加为共同原告


参考答案:D

第8题:

共同诉讼人是指()

A、共同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及第三人

B、一同参加诉讼的人

C、原告或被告的复数一方的当事人

D、一起诉讼的当事人


参考答案:C

第9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B
所谓共同诉讼人是指在共同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原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的主体,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被告。

第10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参考答案: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