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在洛克的《政府论》和()《论法的精神》等著作中体现了分权制衡思想。
第2题:
第3题:
简述洛克的分权理论及其影响。
约翰•洛克(JhonLocke,1632年—1704年)是英国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洛克在继承前人分权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并阐释了分权理论。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1)“立法权指享有权利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也就是制定法的权力。”(2)执行权是指“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3)对外权是指“包括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进行一切事务的权力”。对外权实际上也是执行权,所以洛克的分权不是三权而是两权,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两权分立。洛克认为,担任立法的人和执行立法的人不一样,前者可在短期内完成其工作,而后者的工作是长期的,这两种权力要分开,由不同的机关行使。如果立法者也是法律的执行者,就会产生弊端,可以自己不服从法律,立法时使法律服从私意,这样个人与社会对立,违背建国的目的。执行权与对外权是不同的,应由不同机关不同人行使,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实际的情况是这两者往往不易分开。因为这些权力都以武力作后盾,军队的指挥权是不可分的,还是统一由国王行使。至于三权的执行机关,即议会、国王、政府内阁如何相互平衡、牵制、监督,洛克的分权理论中有些意思表示,但并不明确系统。不过,洛克是非常重视立法权的,认为立法权是在执行权和对外权之上的最高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是要服从立法权的。立法权不但是最高权力,而且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权力,没有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限制立法权:(1)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可专断;(2)最高权力机关不能独揽立法权;(3)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4)最高权力不能把立法权转让他人。
第4题:
简述洛克的儿童体育思想。
第5题:
简述洛克的体育、德育、智育的思想。
洛克的《教育漫话》中把体育作为第一个问题加以论述。关于体育,洛克认为人们要能工作、要有幸福,必须先有健康;认为每个绅士的身体都必须能适应以后活动中面临的艰苦环境。针对当时贵族子弟多娇生惯养的风气,他强调生活各方面的吃苦耐劳。
关于德育,他认为德行比知识更重要,把听从理性的指导、克制自己的欲望看成是一切道德与价值的重要标准及其基础。德育的任务就是锻炼绅士的意志,做到理性、克制、刚毅、勇敢、诚实、智慧和仁爱等。道德教育的方法首先要重视理性的领导,其次要重视榜样的示范作用,强调德育中早期教育、行为习惯和良好榜样,主张尽可能不要使用体罚。
关于智育,洛克尤其强调两点:一是德行重于学问,二是学问的内容必须是实际有用的广泛知识。洛克的教育思想带有世俗化和功利性的特点,对英国及西欧教育的现代化有一定的影响。
第6题:
A、洛克
B、边沁
C、密尔
D、亚里士多德
第7题:
洛克的分权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第8题:
在洛克的()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等著作中体现了分权制衡思想。
第9题:
洛克的分权思想评述?
第10题:
早在孟德斯鸠之前,洛克就已经明确而鲜明地提出了分权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