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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向乙借款1万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已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1万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A 以已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B 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C 甲、乙均为被上诉人D 上述3种方式均可

题目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1万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已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1万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A

以已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

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

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D

上述3种方式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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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共同实施对丙的侵权行为,致使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花去医疗费约6000元。如果丙起诉请求赔偿6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丙只起诉甲,人民法院不应当追加乙作为共同被告

B.如果丙只起诉乙,人民法院应追加甲作为共同被告

C.丙在诉讼中不得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因为甲与乙是共同被告

D.如果在诉讼中乙对甲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正确答案:AC
81.【答案】AC 【考点】 共同诉讼中被告的认定【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故AC项错误。

第2题:

甲向乙借款1万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已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1万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A.以已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D.上述3种方式均可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l0万元,借期2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2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正确答案:ABC
解答本题,首先需要判断的是本案保证属何种性质。本题中“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据此判断,这属于一般保证。《担保法解释》第1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据此,A当选。又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BC当选。

第4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 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 000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 000元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第5题:

甲将10万元借给乙,乙到期未还;乙将25万元借给丙,丙到期也未还。如果甲欲起诉实现自己的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甲可以丙为被告起诉,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甲可以乙与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D

第6题:

甲、乙二人签订一购销合同,其中约定由丙作为乙的保证人,除此再未就保证作任何约定。后甲与乙发生纠纷,甲将丙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A.予以受理,将丙作为被告进行审理

B.驳回起诉,要求原告将被告更换为乙后,再重新起诉

C.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变更为乙后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A

第7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乙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
B。根据《民诉意见》第177条的规定,不同上诉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方法是:“诉谁列谁,其他人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第8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借款到期后,甲拒绝还款,乙将甲和丙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当由甲先履行债务,因而提起上诉。问:本案应当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D

   【解析】《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77条: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故D对。

 

第9题:

乙因需要购买房屋,向甲借款50万元,丙同意为甲提供担保,在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一栏中签了字,但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责任。乙未按时偿还借款,甲欲提起诉讼。关于这一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只能先起诉乙

B.甲只能先起诉丙

C.甲如果只起诉丙,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

D.甲如果只起诉丙,法院无需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D

第10题:

(三)

甲对于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乙对于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因到期乙无力偿还甲的债权,又不及时行使对于丙的债权,甲提起代位权诉讼,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为被告

B.乙为被告

C.丙为被告

D.乙丙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AC
AC【解析】本题考查代为诉讼当事人的地位。《合同法》第16条规定,“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因此,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处于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乙丙非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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