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单选题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各自的违约责任?()A 平均分担B 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C 不必承担违约责任D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题目
单选题
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各自的违约责任?()
A

平均分担

B

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

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D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A:甲乙双方和物业使用人的违约责任
B: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违约责任
C:共同约定的免责条款
D:甲乙双方和业主的违约责任
E:共同约定的责任条款

答案:A,B,C
解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甲乙双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违约责任,以及共同约定的免责条款。

第2题:

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订时没有对工程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在案件处理时如何适用该解释?


正确答案:问题涉及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对通用条款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作具体约定,造成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对此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适用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对此有一系列相应规定。《司法解释》第8条“发包人的解除权”对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第10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损失的大小,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了三种具体处理的利息起算标准,分别是: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我认为针对这一问题的答案,按《司法解释》的第18条规定处理较具有操作性。

第3题:

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谁有过错造成违约即由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由单方承担;双方违约,则由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故意违约者应比过失违约受到更重的经济制裁。此原则称之为:()。


参考答案:过错责任原则

第4题:

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汽车保险以合同约定并确定违约责任,要求双方共同遵守履行的合约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双方约定合理损耗为2%。卖方向买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损耗为1%,以下哪个说法正确()。

  • A、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互补差价
  • B、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补差价
  • C、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互补差价
  • D、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互补差价

正确答案:A

第7题:

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各自的违约责任?()

  • A、平均分担
  • B、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C、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 D、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正确答案:B

第8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关于责任的承担应当采取( )的方式。

A.由双方平均分担责任

B.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D.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参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双方违约的情况下,既不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也不是平均分担或者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第9题:

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关于责任的承担应当采取()的方式。

  • A、由双方平均分担责任
  • B、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C、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 D、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正确答案:B

第10题:

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各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审批工作的延误。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均视为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设计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后,按照设计人已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对待,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全部设计费。
3)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照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A.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B.已开始设计工作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C.设计工作未全部完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超过一半时,支付该阶段全部设计费。
(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错误。
A.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B.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C.由于设计错误导致工程实际受到严重损失时,应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责任大小、合同约定的百分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3)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