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及其构成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
(3)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
第2题:
简述合同权利让与和合同义务转让的构成要件。
合同的权利让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生效:
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3、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义务的转让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
2、须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须有以合同义务的转让为内容的有效合同。
第3题:
第4题:
根据教育合同保全制度,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必须通过()的方式。
第5题:
简述绑架罪及其构成要件。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第6题:
简述不当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
第7题:
简述集资诈骗罪及其构成要件。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为个人。
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行为人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集资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第8题:
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人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一旦因善意取得而导致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取得人完全取得一个新的物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将因此消灭。原权利人不得向善意的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第9题:
第10题:
简述代位权的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