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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

题目
问答题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对于要式合同,必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合同才能成立.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虽未履行特定的形式,但已经继续履行了合同,则可以从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因此,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6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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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参考答案:

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第2题: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


参考答案:

(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对于要式合同,必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合同才能成立.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虽未履行特定的形式,但已经继续履行了合同,则可以从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因此,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6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第3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成立,表述正确的有()

A、一般的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只要当事人就标的和价款达成合意就可以使合同成立

B、合同当事人就价款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可成立

C、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物作为其成立的要件

D、要式合同以履行一定的方式作为其成立要件

E、书面合同必须经过鉴证才能成立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  )。

A.成立要件主义
B.对抗要件主义
C.契约成立主义
D.合同要件主义

答案:A
解析: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成立要件主义。该理论认为,当事人订立的有关不动产权利转移或他项权利设定的合同效力只是一种债的效力,即当事人在法律上只能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能得到物权的保护。只有履行权属登记手续以后,不动产受让人或他项权利的权利人的不动产所有权或不动产他项权利才告成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成立的要件,所以称为成立要件主义。

第5题: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B、诺成合同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为成立要件

C、诺成合同只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

D、要式合同以履行了相应的形式或程序式为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B

第6题:

简述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参考答案: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第7题:

以下关于合同的成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法定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客观存在

B.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存在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需对合同的最基本内容达成合意

C.对于实践合同而言,交付标的物是实践合同成立的特别要件

D.在订立买卖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未约定交货时间,则买卖合同未成立


参考答案:D

第8题:

简述合同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具体来说,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都可以成为订约当事人。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此现行立法的规定是比较宽泛的,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不是每一个合同所必须包括的主要条款。各种合同因性质不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也应该是不一样的。例如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但对无偿合同来说并不需要此类条款。为了准确认定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法院在实践中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而具体认定。从实践看来,当事人在从事交易的活动中常常因为相距遥远、时间紧迫等原因,不能就合同的每一项具体条件进行仔细磋商,或者因为当事人欠缺必要的合同法知识等未能就合同所涉及的每一个具体条款进行深入的协商,从而使合同规定的某些条款不明确或欠缺某些条款,但这并不一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只要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就可以成立。即使合同缺乏对履行期限、地点等条款的规定,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加以解释或填补。还要看到,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是考虑合同效力的主要条款。
第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根本未成立。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应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还可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例如,对实践合同来说,应以实际交付物作为其成立要件;而对于要式合同来说,则应履行一定的方式才能成立。


第9题:

合同的成立要件是合同成立需要合同各方的缔约人( )。


参考答案:D

第10题: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  )。

A、成立要件主义
B、对抗要件主义
C、契约成立主义
D、合同要件主义

答案:A
解析:
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成立要件主义。该理论认为,当事人订立的有关不动产权利转移或他项权利设定的合同效力只是一种债的效力,即当事人在法律上只能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能得到物权的保护。只有履行权属登记手续以后,不动产受让人或他项权利的权利人的不动产所有权或不动产他项权利才告成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成立的要件,所以称为成立要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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