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多选题甲、乙二人所乘坐的“克林顿”号客轮在海上遇难,二人落水一同游向一块木板。甲抓住木板后,发现木板只能承重一人,于是将已经抓住木板的乙推开,致使乙溺水身亡。甲的行为不属于()。A紧急避险,不应当处罚B避险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避险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避险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从轻或减轻者处罚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二人所乘坐的“克林顿”号客轮在海上遇难,二人落水一同游向一块木板。甲抓住木板后,发现木板只能承重一人,于是将已经抓住木板的乙推开,致使乙溺水身亡。甲的行为不属于()。
A

紧急避险,不应当处罚

B

避险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避险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避险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从轻或减轻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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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搬运该患者的方法是

A.单人背起患者搬运

B.单人抱起患者搬运

C.二人搬运,其中一人抬脚

D.三人搬运,其中二人托患者躯干,一人抬脚

E.四人搬运,其中三人将患者平托到木板上,一人固定头面部


正确答案:E
正确的方法是采用担架,木板甚至门板运送,先使伤员双下肢伸直,木板放在伤员一侧,三人用手将伤员平托至门板上,或二三人采用滚动法,使伤员保持平直状态,成一整体滚动至木板上。患者颈椎受伤,应有一个固定头面部,以防加重损伤。

第2题:

男,25岁,高空坠地,现场见:患者清醒,胸10~11压痛,剑突以下感觉运动障碍,最恰当的急救搬运是

A.一人搂抱

B.一人抬头,一人抬足

C.一人背运

D.二人扶架而走

E.二人将病人整体移到木板平卧搬运


正确答案:E

第3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一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时通知了乙、丙。乙、丁经协商达成协议,乙给丁开出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丁持该汇票向银行要求付款。因乙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不足,银行不予支付。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的质量的履行规则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和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是否对丁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行使何种票据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时通知了乙,所以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对丁有效。《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债权时,也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行使追索权的程序是:第一,取得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其他合法证明。第二,发出追索通知。 

第4题:

甲、乙乘坐的轮船在海上遇难,甲、乙二人一同游向同一块木板。甲首先抓住木板后,发现只能承重一人,于是在乙伸手拉木板时将乙推开,致乙死亡。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构成紧急避险
B.构成避险过当
C.构成意外事件
D.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对紧急避险成立条件的理解。甲在自己的生命遭受严重威胁之时做出的行为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属于避险行为。但是,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考虑,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之一是保全的利益应当大于牺牲的利益,甲以牺牲他人生命的方式保全自己的生命,已经超过了紧急避险的限度,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5题:

如图所示,木板AB放置在水平地面上,一铅块位于木板上,抓住木板A点,使其以B点为支点向上抬起直至与地面垂直,那么铅块所受的摩擦力f的变化情况为( )。

A.铅块滑动前后,f均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减小
B.铅块滑动前,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减小;铅块滑动后,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增大
C.铅块滑动前,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增大;铅块滑动后,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减小
D.铅块滑动前后,f均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增大

答案:C
解析:
滑动前是静摩擦力,大小等于重力沿着斜面向下的分支,这个分支是随木板倾角的增大不断增大的,故静摩擦力不断增大;滑动后是动摩擦力,与对斜面的压力正相关,压力是随木板倾角的增大不断减小的,故滑动摩擦力逐渐减少。因此,选择C选项。

第6题:

应如何搬运患者

A.一人背起患者搬运

B.一人抱起患者搬运

C.二人搬运,其中一人抬头,一人抬腿

D.三人将患者平托到木板上搬运

E.四人搬运,三人将患者平托到木板上,一人固定头颈部


正确答案:E
颈椎骨折患者的正确搬运方法是四人搬运,三人将患者平托到木板上,一人固定头颈部,保持头、颈、脊柱勿扭曲。

第7题:

如图所示,木板AB放置在水平地面上,一铅块位于木块上,抓住木板A点,使其以B点为支点向上抬起直至与地面垂直,那么铅块所受的摩擦力f的变化情况为________。

A.铅块滑动前后,f均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减小
B.铅块滑动前,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减小;铅块滑动后,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增大
C.铅块滑动前,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增大;铅块滑动后,f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减小
D.铅块滑动前后,f均随木板倾角的增大而增大

答案:C
解析:
当木板在水平地面时,没有摩擦力;
随着木板抬起至铅块滑动前,铅块受的是静摩擦力。如图所示,根据受力分析可知,静摩擦力f=mgsinα。随着木板抬起,木块倾角α变大,sinα变大,则静摩擦力f变大,据此可以排除A、B项;

铅块开始滑动后,所受摩擦力变为动摩擦力,动摩擦力。随着木块倾角α变大,变小,则动摩擦力变小,直至与地面垂直时,动摩擦力变为0,据此可排除D项。
故正确答案为C。

第8题:

甲的房屋需要维修,雇乙、丙为其施工。乙在施工中不小心碰落了脚手架上的一块木板,将路过的行人丁砸伤。现丁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A.乙

B.甲

C.甲和乙

D.乙和丙


参考答案:B

第9题:

应如何搬运患者

A、一人抱起患者搬运
B、二人搬运,其中一人抬头,一人抬腿
C、三人将患者平托到木板上搬运
D、四人搬运,三三人将患者平托到木板上,一人固定头颈部
E、一人背起患者搬运

答案:D
解析:
脊柱骨折、脱位、搬运不当易引起脊髓损伤,正确的搬运的方法是:三人平托病人,同步进行,将病人放在脊柱板、木板或门板上;也可将病人保持平直体位,整体滚动到木板上。严禁弯腰、扭腰。如有颈椎骨折、脱位,需要另加一人牵引固定头部,并与身体保持一致,同步行动。共计四人搬运。

第10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一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 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时通知了乙、丙。 乙、丁经协商达成协议,乙给丁开出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丁持该汇票向银行要求付款。因乙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不足,银行不予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是否对丁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行使何种票据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分)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时通知了乙,所以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1.5分)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对丁有效。(0.5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主债权时,也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0.5分)
(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0.5分)行使追索权的程序是:第一,取得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其他合法证明;第二,发出追索通知。(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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