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单选题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 )。A 承诺撤回B 承诺延误C 新承诺D 新要约

题目
单选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  )。
A

承诺撤回

B

承诺延误

C

新承诺

D

新要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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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知道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应视为( )

A.要约邀请

B.新要约

C.交叉要约

D.新承诺


正确答案:B

第2题:

关于承诺的正确表述为(?)。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失效的以外,为有效
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D.承诺不得撤回,但可以撤销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承诺的相关知识。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选项CD错误。

第3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4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 )。

A.承诺撤回
B.承诺延误
C.新承诺
D.新要约

答案:D
解析:
【考点】考查承诺超期的法律后果【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应当掌握承诺超期和承诺延误的概念及二者的区别。承诺超期,即指《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该法第29条规定,指承诺延误。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迟延到达要约人。由于是客观原因使得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区别于承诺超期,其为受要约人的主观原因).在此种情形下,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由此可见,二者产生的原因及法律后果均不同。

第5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


答案:对
解析:

第6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  )。

A.邀请
B.要约邀请
C.新要约
D.承诺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合同订立程序。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7题:

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失效的以外,为有效
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D.承诺不得撤回,但可以撤销

答案:A
解析:
考点: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选项CD错误。

第8题:

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D.承诺可以撤回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

A、承诺撤回
B、承诺延误
C、新承诺
D、新要约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承诺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10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A、为新要约
B、为原要约
C、为新承诺
D、既不为新要约,也不为承诺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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