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义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2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90.0 B.100.0 C.118.3 D.120.0
第2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企业应在2010年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20.4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至2010年6月30日,甲公司因该项业务确认的负债余额为( )万元。
A.114
B.132.7
C.128.7
D.99.6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批商品出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01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将该批商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回。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 )万元。
A.-10
B.40
C.160
D.210
第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第5题:
某企业2008年8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为12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客户于2008年8月15日付清货款,该企业收款金额为( )元。
A.118800
B.137592
C.138996
D.140400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6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500件,单位售价6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生产成本480元,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商品赊销期为1个月,3个月内乙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乙公司开具红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还相应的货款。甲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可以合理地估计退货率为10%。退货期满后,乙公司实际退回商品60件,则甲公司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冲减( )。
A.主营业务收入36000元
B.主营业务成本4800元
C.预计负债7200元。
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120元
第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批商品出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 1 01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将该批商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回。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 )万元。
A.-10
B.40
C.160
D.210
第8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
A.20638.80
B.21060
C.22932
D.23400
第9题: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90
B.100
C.118.3
D.120
第10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3年应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A.100
B.80
C.84
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