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银行应取消议付出
议付行应执行议付
开证银行对已议付的5万英镑,仍应偿付,但其余5万英镑立即失效
开证行分批执行议付
第1题:
第2题: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载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后交单据交议付行议付。 第二天,议付行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此时开证行与议付行应该如何处理?
第3题:
第4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第5题: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第6题:
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略
第7题:
凡是应受益人请求而议付信用证项下单据的银行都称为“议付行”。在国际贸易中议付行通常为()。
第8题:
A、议付行取消议付,并向受益人追索已议付的货款
B、开证行对已议付的8万美元仍应偿付,其余2万美元即失效。
C、因在撤销通知到达前已部分议付,该证仍然全部有效。
第9题: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出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在将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后第二天收到开证行撤销信用证的通知。此时()。
第10题:
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单选题]这里的议付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或单据付出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的信用证,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