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方式。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为了对方履行合同的方便,解决对方资金上的困难而先行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价款。
二者的联系在于: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对方资金的迫切需要,都能够为对方履行合同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性质和功能不同。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和责任方式,同时还具有证约作用;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不具备责任的性质。(2)产生的基础不同。定金是从合同和实践合同;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3)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4)定金适用于各种合同;预付款适用于金钱债务的合同。(5)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当事人违反合同并不承担失去预付款或加倍返还预付款的责任,而是依法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6)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付定金一方可要求双倍返还;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付预付款一方不会取得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