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为什么人们从公司债券中得到的利息应计入GDP,而从政府公债中得到的利息不计入GDP?
购买公司债券实际上是借钱给公司用,公司将从人们手中借到的钱用作生产经营,比方说购买机器设备,这样这笔钱就提供了生产性服务,可被认为创造了价值,因而公司债券的利息可看作是资本这一要素提供生产性服务的报酬或收入,因此要计入GDP。可是政府的公债利息被看作是转移支付,因为政府借的债不一定用于生产经营,而往往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政府公债利息常常被看作是用从纳税人身上取得的收入来加以支付的,因而习惯上被看作是转移支付。
第2题:
为什么计入GDP的只能是净出口而不是出口?
出口是本国生产的一部分,因而也是本国GDP的一部分,出口收入流入本国,本国的GDP增加;而从外国进口的货物是外国的产出,进口支出流入国外,是本国GDP的减少。这实际上是用本国的产品交换外国的产品,出口增加GDP,进口减少GDP。因此,我们计算GDP时,必须从出口中扣除进口即仅计算净出口,才能准确计算GDP。
第3题:
为什么从公司债券得到的利息应记入GDP,而人们从政府得到的公债利息不计入GDP?
公司债券的利息可看作是资本这一要素提供生产性服务的报酬或收入,当然要记入GDP;可是政府的公债利息被看作是转移支付,不应记入GDP。
第4题:
第5题:
用收入法核算GDP时,为什么要计入折旧?
(1)折旧是用来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它实际上是固定资产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和劳务之中,不能算作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由NDP来反映。
(2)在GDP的核算中,由于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来计算,而任何一种最终产品的价值中都包含固定资产价值转移,在按支出法核算GDP时,其价值总额中就必然包含折旧价值。而按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时是计算各种要素的报酬额(实际上是厂商使用各种要素的成本),似乎与折旧没有关系,但为了与支出法核算的结果相一致,必须把折旧加进去,否则计算出来的结果将与支出法核算的结果不一致。从理论上说,它是补偿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6题:
为什么企业向政府缴纳的间接税(如营业税)也计入GDP?
间接税虽由出售产品的厂商缴纳,但它是加到产品价格上作为产品价格的构成部分由购买者负担的。间接税虽然不形成要素所有者收入,而是政府的收入,但毕竟是购买商品的家庭或厂商的支出,因此,为了使支出法计得的GDP和收入法计得的GDP相一致,必须把间接税加到收入方面计入GDP。举例说,某人购买一件上衣支出100美元,这100美元以支出形式计入GDP。实际上,若这件上衣价格中含有5美元的营业税和3美元的折旧,则作为要素收入的只有92美元。因而,从收入法计算GDP时,应把这5美元和3美元一起加到92美元中作为收入计入GDP。
第7题:
为什么间接税应计入GDP?
间接税虽由出售产品的厂商缴纳,但一方面它是各种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另一方面它是在产品价格上作为产品价格的构成部分由购买者负担的。间接税虽然不形成要素所有者收入,而是政府的收入,但毕竟是购买东西的家庭或厂商的支出。因此,一方面从成本的角度看,它构成厂商的生产成本,从收入法的角度看,必须计入GDP;另一方面为了使收入法计得到的GDP和支出法计得的GDP相一致,必须把间接税加到收入方面计入GDP。举例说,某人购买一件上衣支出100美元,这100美元以支出形式计入GDP。实际上,若上衣价格中含有5美元的销售税和3美元的折旧,则作为要素收入的只有92美元。因而,从收入法计算GDP时,应把这5美元和3美元折旧一起加到92美元中去作为收入GDP。
第8题:
为什么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
因为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手中,并没有相应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换发生,因此不应记入GDP。
第9题:
第10题:
国民(要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