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肯定
完全否定
补充和完善
部分肯定
第1题: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是()。
A、公司人格否认只适用于公司已取得独立法律人格的情形
B、公司人格否认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规制
C、公司人格否认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
D、公司人格否认是对公司人格彻底的否认
第2题:
在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后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公司
B、所有股东
C、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D、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第3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 ( )。
A.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B.股东人格否认
C.股东有限责任否认
D.股东无限责任否认
第4题:
股东的()被称为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石;公司()是公司法人资格的最终体现。
第5题:
A.起源于大陆法系国家
B.其法律后果由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承担责任,不波及其他股东
C.是对公司人格全面、彻底、永久的否认
D.是在个案中对公司的人格进行否定
第6题:
在我国,可以请求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得到保护的主体是()。
A、公司
B、其他股东
C、因公司人格被滥用受到损害的债权人
D、滥用权利的股东
第7题:
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主体独立,那么就必须健全公司法人格制度,请分析公司法人格否认是否与之矛盾,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
第8题:
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要件是()。
A、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B、承担责任的行为要件是有逃避债务的行为
C、结果要件是要达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第9题:
简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条件。
第10题: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