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问答题简述理解国内总产出的概念及其构成。

题目
问答题
简述理解国内总产出的概念及其构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国内总产出是指一定时期内经济总体的全部产出之和。国内总产出的实物构成可从不同角度考察:从产品形态看,它包括货物与服务;从实现方式看,它包括商品与非商品;从经济用途看,又包括生产资料与消费品,或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从价值的角度看,国内总产出又是一定时期内经济总体生产的各种产品的完全价值之和。其价值构成为: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包括劳动手段转移价值c1劳动对象转移价值c2;活劳动新创价值,包括必要劳动价值v和剩余劳动价值m。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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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何理解国内生产总值这个概念?


参考答案:

(1)国内生产总值(英文缩写GDP)是指一国—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包括产品与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2)在理解这一定义时,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一,国内生产总值指一国在本国领土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与劳务。第二,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年内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值,因此,在计算时不应包括以前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第三,国内生产总值是指最终产品的总值,因此,在计算时不应包括中间产品产值,以避免重复计算。第四,国内牛产总值中的最终产品不仅包括有形的产品,而且包括无形的产品一劳务,要把旅游,服务、卫生、教育等行业提供的劳务,按其所获得的报酬计入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五,国内生产总值指的是最终产品市场价值的总和,即要按这些产品的现期价格来计算。


第2题:

简述理解国内总产出的概念及其构成。


正确答案:国内总产出是指一定时期内经济总体的全部产出之和。国内总产出的实物构成可从不同角度考察:从产品形态看,它包括货物与服务;从实现方式看,它包括商品与非商品;从经济用途看,又包括生产资料与消费品,或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从价值的角度看,国内总产出又是一定时期内经济总体生产的各种产品的完全价值之和。其价值构成为: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包括劳动手段转移价值c1劳动对象转移价值c2;活劳动新创价值,包括必要劳动价值v和剩余劳动价值m。

第3题:

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

第4题:

简述累犯的概念、种类及其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所谓累犯,就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罪犯。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所谓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前罪与亚热带 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一般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罪与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者前罪与后罪之一是过失犯罪,都不能构成累犯。
②前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为构成一般累犯的刑度条件。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
③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一般累犯的时间条件。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假释考验期满5年以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则不构成累犯。所谓赦免,是批特赦减免。
④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为构成一般累犯的罪质条件。这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所在。所谓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危害国家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第5题:

怎样理解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


正确答案: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境内利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国内生产总值是用货币来计算的,因此分为民义国内生产总值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是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当年价格计算,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是用以前某一年份作为基期的价格计算出来的国内生产总值,且国内生产总值测度的是最终产品与劳务的价值而不包括中间产品。

第6题:

简述会展市场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是指按照一定的制度规则,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或顾客参与的,以会展活动中的各种服务为交易对象,以产品、服务的推广和信息、技术交流为目的的一系列交易活动的总称。
(2)包括会展需求主体、会展供给主体、会展供求的客体、会展的时空、会展活动的规章制度。


第7题:

简述谈判的概念及其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谈判是有关方面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谈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谈判是指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做谈判。狭义的谈判仅仅是指正式场合下的谈判。
1.谈判总是以某种利益的满足为目标,是建立在人们需要的基础上的,这是人们进行谈判的动机,也是谈判产生的原因。。
2.谈判是两方以上的交际活动,只有一方则无法进行谈判活动。而且只有参与谈判的各方的需要有可能通过对方的行为而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谈判。
3.谈判是寻求建立或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条件的。
4.谈判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谈判的开始意味着某种需求希望得到满足、某个问题需要解决或某方面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由于参与谈判各方的利益、思维及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差异,因而谈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共同点的过程,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
5.任何一种谈判都选择在参与者认为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这是区分狭义的谈判和广义的谈判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谈判时间与地点的选择实际上已经成为谈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谈判的进行和结果都有直接的影响。

第8题:

简述不当得利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其构成条件有:
(1)须一方获得利益。如果一方使他方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而自己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即使依祛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2)须他方受到损害。他方确实受到损害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要件。受到损失,则不构成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害,包括积极的损失和消极的损失。前者是指因一方受益使他方现有财产减少,后者指应得利益没有得到。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害之间须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一方之所以得利正是由于他方受到损害.也就是同一事实引起两方面的结果,即一方受益、他方受损。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获利一方受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根据,是不当得利之债成立的又一个要件。

第9题:

表现在投入产出表中的基本平衡关系有()。

  • A、总投入=总产出
  • B、中间投入+增加值=总投入
  • C、中间使用+最终使用=总产出
  • D、增加值合计=国内生产总值
  • E、国内生产总值=最终使用合计

正确答案:A,B,C,D,E

第10题: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所谓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一般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畴。即犯罪分子按照初建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所谓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祷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
②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本人其他畴。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畴以外的犯罪人自己实施的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