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问答题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请回答: 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题目
问答题
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 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 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可以要求:
①继续履行合同;
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
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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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高某与穆某是夫妻,双方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吴某协商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吴某拿到电脑后,经常随身携带,某次外出不幸丢失。恰巧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武某。后武某在开学术会议时携带该笔记本被吴某认出,吴某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昊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穆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吴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应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2)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三,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四,占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权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第2题:

某国家机关与某电脑公司了一份购买某品牌电脑20台(每台1万元,总价值20万元)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国家机关需追加5台同品牌的电脑,价值5万元。在不改变合同共他条款的前提下,该国家机关与该电信公司协商签订了书面的补充合同,并将补充合同副本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认为该补充合同无效。该财政部门的观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本题中,原合同采购金额为20万元,本次补充合同的金额为5万元,已经超过了原合同金额的10%,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3题:

利辛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因代买电教器材而获得五张奖券,后这五张奖券中的一张中奖,可得到笔记本电脑一台,该电脑如何处理?( )

A、归利辛学校所有

B、归利辛学校所有,但应给王某一定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利辛学校和王某共有


正确答案:A

第4题:

一个父亲要为孩子买电脑,他在了解比较了电脑的品牌质量之后,决定购买一台联想品牌的电脑,并亲自去电脑城购买了电脑,在这一行动中,父亲扮演了下面哪些家庭成员购买角色()。

A.倡导者

B.信息搜集者

C.购买者

D.使用者

E.决策者


参考答案:A,B,C,E

第5题:

某品牌电脑单价5000元,需求量为100单位,现商家降价促销,价格下降10%,需求量增加了20%,则该品牌电脑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的绝对值为()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B

第6题:

江某委托朱某购买一百台奔腾Ⅲ电脑,适逢市场上电脑价格即将上涨,朱某在这时突然病倒,且无法与正在国外考察的江某联系,遂委托李某代其购买,但未讲明电脑型号,李某为省钱,买回一百台奔腾Ⅱ电脑。江某拒绝接收,因退货使电脑公司损失10万元,则( )。

A.电脑公司可直接要求江某赔偿损失

B.应由朱某向电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C.江某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朱某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D.李某也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D
「考点」复代理
「解析」《民法通则》第68条之规定,转托有效,故应由本人即江某承担法律后果。根据《民通意见》第81条,因转托授权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佳。

第7题:

已知该公司这三个月中销售乙品牌电脑的总数量比销售甲品牌电脑的总数量多50台,求乙品牌电脑在二月份共销售了多少台?


正确答案:

 

第8题:

高某与穆某是夫妻,双方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吴某协商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吴某拿到电脑后,经常随身携带,某次外出不幸丢失。恰巧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武某。后武某在开学术会议时携带该笔记本被吴某认出,吴某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1)吴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吴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穆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吴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应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2)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三,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四,占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权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相关知识点,本题的当事人较多,物的流转也十分复杂,考生应总体上把握,找出其中能产生法律关系的时间和行为。通过分析,可以得出昊某属于善意取得行为。而武某不能构成善意取得,这就要求考生认真分析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从中寻找突破。

第9题:

某国家机关与某电脑公司签订了——份购买某品牌电脑20台(每台1万元,总价值20万元)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国家机关需追加5台同品牌的电脑。价值5万元。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该国家机关与该电脑公司协商签订了书面的补充合同,并将补充合同副本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认为该补充合同无效。该财政部门的观点是正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本题中,原合同采购金额为20万元,本次补充合同的金额为5万元,已经超过了原合同金额的10%,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10题:

某电脑公司有A型、B型、C型三种型号的电脑,其中A型每台6000元,B型每台4000元、C型每台2500元。某中学现有资金100500元,计划全部用于从这家电脑公司购进36台两种型号的电脑。请你设计几种不同的购买方案供这个学校选择,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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