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社会主义级差地租的性质与特点。
社会主义极差地租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条件下,国家、企业和个人对超额利润的分配关系,它表现为地区间和单位间经济效益的某些差别,社会主义的极差地租的实体不再是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特定部分的转化形式,而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由土地条件优越的企业的劳动者创造的超额利润。
第2题:
第3题: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级差地租()
A.不存在
B.存在
C.没有形成级差地租的条件
D.以上全对
第4题:
级差地租Ⅰ与级差地租Ⅱ的区别和联系有()。
第5题:
社会主义级差地租和资本主义级差地租()
第6题:
请简述级差地租Ⅰ与级差地租Ⅱ,两者的关系?
第7题:
简述信托机构的性质与特点。
第8题:
简述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的区别和联系。
级差地租Ⅰ是由于土地肥沃程度和地理位置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Ⅱ是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的资本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Ⅰ是级差地租Ⅱ的基础。构成级差地租Ⅰ的超额利润一般在土地租约中规定,归土地的所有者所有(实物形态表现表现为较高的租金,因为优等土地和中等土地毕竟不多,物以稀为贵)。而构成级差地租Ⅱ的超额利润,在租约内归农业资本家所有,当租约期满(土地的所有者会愿意签署长期的一定数额租金的出租土地的协议吗?当然不会),签定新租约时,就会通过提高地租额而转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级差地租I与级差地租Ⅱ,虽然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由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在二者的关系上,级差地租Ⅱ要以级差地租Ⅰ为前提和基础,马克思指出:“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出发点,不仅从历史上来说,而且就级差地租在任何一个一定时期内的运动来说,都是级差地租Ⅰ。”
第9题: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级差地租()
第10题:
简述税收的性质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