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单选题吴女士离异多年未再婚,与女儿一起生活,前夫再婚后,很少与吴女士母女联系。去年吴女士下岗,生活拮据,上初三的女儿越来越不听话,有时还逃课,吴女士经常被老师叫去谈话,说她对女儿的管教不严。吴女士母女为此经常争吵,母女关系紧张。吴女士觉得自己没本事,单亲的状况也不能给孩子好的生活,很无助。于是求助社会工作者小王,小王决定运用性别视角的社会工作方法为吴女士提供协助,正确的做法是()。A 激发其潜能,独立解决问题B 帮助其反思自己的性格及行为问题C 建议其与前夫联系,让前夫多与女儿交流D 建议其尽快结束单身状

题目
单选题
吴女士离异多年未再婚,与女儿一起生活,前夫再婚后,很少与吴女士母女联系。去年吴女士下岗,生活拮据,上初三的女儿越来越不听话,有时还逃课,吴女士经常被老师叫去谈话,说她对女儿的管教不严。吴女士母女为此经常争吵,母女关系紧张。吴女士觉得自己没本事,单亲的状况也不能给孩子好的生活,很无助。于是求助社会工作者小王,小王决定运用性别视角的社会工作方法为吴女士提供协助,正确的做法是()。
A

激发其潜能,独立解决问题

B

帮助其反思自己的性格及行为问题

C

建议其与前夫联系,让前夫多与女儿交流

D

建议其尽快结束单身状态,组建新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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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周女士离婚后生活在甲市,独自抚养未成年女儿,因失业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几次向居住在乙市的前夫索要女儿抚养费,未果。周女士欲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问题,为此申请法律援助。周女士应向( )提出申请。

A.甲市民政部门
B.甲市法律援助机构
C.乙市民政部门
D.乙市法律援助机构

答案:D
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2题:

小马在婴儿时期即被养父母抱养,后来养父与养母离婚,小马跟着养父生活。2005年小马10岁时养父与赵女士再婚。再婚后赵女士对小马照顾有加。2009年赵女士突发意外去世,则赵女士的法定继承人是()。

A:养父
B:小马
C:赵女士的前夫
D:养父、小马

答案:D
解析:

第3题:

小马在婴儿时期即被养父母抱养,后来养父与养母离婚,小马跟着养父生活。2018年小马10岁时养父与赵女士再婚。再婚后赵女士对小马照顾有加。2019年赵女士突发意外去世,则赵女士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养父

B.小马

C.赵女士的前夫

D.养父、小马


答案:D

第4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继母贾某能够成为吴小君的监护人吗?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贾某与吴小君没有形成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第5题:

吴女士长期以来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这天,因饭菜不合口味,丈夫给吴女士一耳光,吴女士刚辩解几句,丈夫用绳子将其勒得喘不过气来,并将其手臂砍伤。邻居们闻声冲开门把吴女士救出来并请来了社会工作者。根据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首先应该()。

A:送吴女士就医并确保其安全
B:收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为吴女士维权做准备
C:向媒体披露事实,获得社会的同情与支持
D:请律师找吴女士丈夫商议离婚事宜

答案:A
解析:
吴女士手臂被砍伤,首先要送其就医。

第6题:

共用题干
杨女士2006年与吴先生结婚,生一子小吴,婚后二人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屋居住,2008年吴先生用家庭财产20万与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占50%的股权。2012年二人起诉离婚,离婚时公司价值200万,房产价值150万,其他家庭资产80万。2013年杨女士带着7岁的小吴嫁给金先生,二人都是再婚,金先生带了一个九岁的女儿小金。婚后二人感情很好,对子女视如己出。同年12月一直单身的吴先生因意外去世,吴先生父母均已过世。2014年6月金先生因病去世,二人家庭财产共计300万。金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200万。金先生父亲在世。根据实例回答1~6题。

吴先生去世后杨女士可以继承()万元的遗产。
A:0
B:82.5
C:105
D:165

答案:A
解析:
共同财产为公司一半的股份100万元,房产150万元,其他家庭资产80万元,夫妻均分,所以杨女士可获得(100+150+80)/2=165(万元)。


因为已经离婚,所以对于吴先生的个人财产杨女士不能继承。


继子女与生父母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始终存在,继子女始终是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小吴是惟一能继承吴先生遗产的人。


形成抚养关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均为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此题继父母子女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双方由姻亲关系转化为拟制血亲关系,所以继子女可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金先生的个人财产共计为150+200=350(万元),4个继承人均分,每人获得87.5万元,杨女士可以继承到87.5万元。


金先生的个人财产共计为150+200=350(万元),4个继承人均分,每人获得87.5万元,则小吴可以继承到87.5万元。

第7题:


彤彤今年7岁,正读小学一年级,父母均为打工人员,在四年前离婚,彤彤被判给母亲吴女士抚养。经过一段黑色的婚姻生活,吴女士现在对再婚持排斥态度,她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彤彤身上,管教非常严厉,只要彤彤稍微有点淘气,吴女士就打骂彤彤。最近,因为公司倒闭,吴女士下岗了,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吴女士既忧虑又急躁,对彤彤的打骂成为家常便饭。而彤彤的父亲一直拖延支付彤彤的抚养费用。现在,彤彤的学习成绩下滑得厉害,还经常撒谎、不交作业、不喜欢与同学一起玩耍,动不动就与同学打架。彤彤的班主任老师找到学校的社会工作者,希望为彤彤提供服务。


[问题]


1.请说明儿童的需要主要有哪些?


2.上述案例中,彤彤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哪些?


3.针对彤彤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答案:
解析:

1.一般意义上,儿童是指未成年的人类。儿童的需要主要包括:


①生存的需要。生存是所有生物体的共同需要,但是儿童的生存需要不仅表现在其要获得足够的物质以满足生命的延续和身心的健康成长方面,还表现为这些需要的满足,不能依靠其个体实现而必须由其家庭或者社会来满足。有时需要社会政策层面介入帮助,亦可以上升为法律层面的强制性要求。②爱的需要。儿童在家庭或者机构中生活,除了摄入营养以使身体健康成长以外,还需要爱,以使他们的情感也能获得发展,使他们在成年进入社会以后,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正常相处。③学习的需要。儿童自出生就肩负着使命,他们要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人,而在人类社会中存在大量的知识和技能,作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必须掌握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儿童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长时间的积累才能使其今后成年步入社会时,更好地适应社会。④游戏的需要。儿童需要游戏,这是由其天性决定的。儿童在游戏中获得身体的成长,并通过游戏学会与人相处,逐渐地认识和了解社会。⑤社会化的需要。儿童的社会化是每个儿童成为负责任的、有独立行为能力的社会成员的必经途径。⑥被保护的需要。儿童由于未成年,其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需要社会对他们进行特殊的保护。既要保护儿童使其获得健康成长,又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2.在上述案例中,彤彤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不良情绪需要改善。母亲吴女士的不良情绪传染给了彤彤,导致彤彤产生自卑、焦虑、暴躁等不良情绪,严重影响了学习,还经常撒谎、不交作业、不喜欢与同学一起玩耍,动不动就与同学打架。②恶劣的亲子关系需要改善。吴女士由于婚姻失败的消极影响,对彤彤寄予厚望,管教非常严格,失去工作后,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彤彤,危害了彤彤的人身安全,致使亲子关系恶劣。③在学校的不良行为需要修正。彤彤在学校经常撒谎、不交作业、与同学打架的不良行为都需要修正,应当培育其人际交往能力和正确的价值观。④拮据的家庭经济状况需要改善。彤彤的母亲最近下岗,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而父亲一直拖延支付彤彤的抚养费用,家庭经济比较拮据。


3.针对彤彤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的介入策略主要有:


①对彤彤进行心理辅导。舒缓彤彤的不良情绪,帮助彤彤理解母亲对她的良苦用心,增强彤彤的自我认同感和自信心。②帮助彤彤修正在校的不良行为。协助彤彤改正撒谎、不交作业以及与同学发生矛盾时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行为,帮助她学习人际交往的技巧,改善与同学的关系。③与彤彤的母亲进行沟通。教导彤彤母亲应该学习家庭教育技能,让彤彤的母亲认识到打骂的管教方式对彤彤造成的身心损害,帮助其改正打骂女儿的管教方式,缓解母女之间的紧张关系。鼓励并协助彤彤的母亲找到新工作,在获得稳定收入之前,可适当争取经济援助。④与彤彤的父亲取得联系,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为彤彤争取及时足额的抚养费用。⑤教导彤彤学习相应的社交技巧,鼓励她主动与父母和同学进行交流。⑥与彤彤的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请班主任老师理解彤彤的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争取班主任老师协助彤彤改正不良行为。


第8题:

周女士离婚后生活在甲市,独自抚养未成年女儿,因失业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几次向居住在乙市的前夫索要女儿抚养费,未果。周女士欲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问题,为此申请法律援助。周女士应向()提出申请。

A:甲市民政部门
B:甲市法律援助机构
C:乙市民政部门
D:乙市法律援助机构

答案:D
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9题:

以下关于债务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前欠下一笔赌债,婚后自己偷偷的在还;若两人离婚,不知情的周女士也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B、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前借了一笔钱,用于二人婚后一段时间内的共同生活;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 C、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生活;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 D、吴先生婚后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借钱时向债权人告知其与妻子周女士约定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正确答案:D

第10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吴小君应当由谁抚养?


正确答案:应当由霍某抚养,因为霍某是吴小君的母亲,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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