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标记载重
行李、包裹的实际重量
车辆标记载载重的80%行李、包裹的实际重量的80%
第1题:
包车时行李、包裹混装时,按其中()核收。
第2题: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包裹核收保价费。
第3题:
A.空车:不分车种,按每轴每千米0.534元核收
B.重车:客车:按标记定员票价的80%核收
C.重车行李车:按标记载重运费的80%核收
D.重车餐车、娱乐车、发电车:按租车费的80%核收
第4题:
包用行李车,行李、包裹混装时,按()核收运费。
第5题:
用棚车代用行李车时,按()核收行李或包裹运费。
第6题:
行李、包裹全部或部分灭失时,按行李、包裹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赔偿,运费不退。
第7题:
发站或新到站收到行李、包裹后,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应收运费差额,核收变更手续费和保管费(保管费指行李、包裹运至发站、新到站超过3天,折返站1天或原到站自行李、包裹到达日起至收到电报日止产生的保管费。
第8题:
包用行李车运费的核收有什么规定?
第9题: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规定,包用行李车,行李、包裹混装时,按()核收运费。
第10题:
线路中断,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而托运的行李已运至到站,旅客不要求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