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

单选题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当日收到乙公司预付合同款项30万元。该劳务符合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2015年末经过专业测量师测量,劳务的完工程度为40%。甲公司2015年末应确认的该劳务收入为()万元。A 12B 28C 30D 70

题目
单选题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当日收到乙公司预付合同款项30万元。该劳务符合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2015年末经过专业测量师测量,劳务的完工程度为40%。甲公司2015年末应确认的该劳务收入为()万元。
A

12

B

28

C

30

D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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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总货款5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货款的5%。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乙公司8万元定金和10万元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公司没有交货。若乙公司提起诉讼,最多可以请求的金额是( )万元。

A.18

B.8.5

C.20.5

D.26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点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得并用,但可选择最有利于受到损失一方当事人的方法。如果乙公司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为:50万元×5%+8万元+10万元=20.5万元;如果乙公司适用定金罚则条款,甲公司接受定金而不履行合同,应当向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计算为:8万元×2+10万元=26万元。所以乙公司最多可请求偿付26万元。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D项错误。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总货款5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如不能交货,应向乙公司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乙公司8万元定金和10万元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公司没有交货。经查明,甲公司根本无货可交。因甲公司违约,乙公司损失20万元。乙公司可以最多请求偿付( )万元。

A.38

B.4.5

C.46

D.48.5


参考答案:C

第4题:

2019年11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000元。当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合同款30000元。截止当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计发生与合同相关的劳务成本20000元,估计还将发生30000元。甲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合同的履约程度,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下列各项中,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有(  )。

A.对营业利润影响额为8000元
B.履约进度为40%
C.确认收入30000元
D.结转成本20000元

答案:A,B,D
解析:
2019年12月31日,应确认履约进度=20000/(20000+30000)×100%=40%,选项B正确;应确认收入=70000×40%=28000(元),选项C错误;应确认劳务成本=(20000+30000)×40%=20000(元),选项D正确;影响营业利润金额=28000-20000=8000(元),选项A正确。

第5题:

2014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模具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模具2号、模具3号,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于模具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30万元。 乙公司将3个模具加工完毕后,按照甲公司的通知,于2014年8月17日将1号模具、2号模具分别交付给甲公司下属的A公司、B公司。因甲公司在另一笔业务中尚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乙公司留置了价值20万元的3号模具。 2014年9月17日,甲公司以乙公司未交付3号模具构成严重违约为由,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有名合同? (2)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承揽合同。 (2)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故30万元定金中20万元的部分有效,10万元的部分无效。 (3)可以。虽然乙公司留置3号模具并非基于承揽合同,而是基于另一笔债权,但乙公司留置该模具属于企业之间的留置,企业之间的留置不限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乙公司可行使留置权。 (4)无权。乙公司已按照甲公司的要求交付1号模具、2号模具,未交付3号模具有合法理由,乙公司未违约,故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是承揽人的留置权。如果定作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约定,但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一般情况下,成立留置权要求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这一要求的限制。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非常频繁,将留置权限制在同一法律关系,不利于企业行使留置权。 承揽合同在历年真题中较少考到,但是法硕真题中民法的案例分析题经常考查各种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对于未考过的有名合同,文运法硕建议考生要给予一定关注。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l0日内履行债务。10日过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乙公司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C.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ABD
[考点]一方迟延履行的合同的解除
ABD。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3)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第96条第l款规定,一方行使解除权,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A、D项错误。根据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B项错误,C项正确。依题意,A、B、D项当选。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之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解除
讲解:《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巳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A、D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

第8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到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经验收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拒付余款。(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

第9题: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签订合同当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4万元,商品控制权已经转移给乙公司。合同约定乙公司有权在三个月内退货。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2%。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万元。

A.70.4
B.80
C.79.55
D.90.4

答案:A
解析:
企业代税务部门收取的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所以,应当计入交易价格的金额=80×(1-12%)=70.4(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4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80×12%)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

第10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向乙公司购买3台机器设备 ,总价款为60万元,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买卖合同
B.甲公司和乙公司
C.60万元价款
D.3台机器设备

答案:B
解析:
(1)选项B:属于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2)选项A:买卖合同的签订,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法律事实——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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