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
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还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标准控制制度
B.总量控制制度
C.污染物控制制度
D.排污控制制度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