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质押
质权人对质物则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质权的设立不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
不论质物所生的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由出质人收取,质权人无权收取
第1题:
下列关于巨龙公司为丰润公司提供的质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担当,质押无效
B.股权出质登记完成,质押合同成立
C.本担保(抵押)生效,质押合同生效
D.本担保(抵押)未生效,质押合同亦不生效
第2题:
第3题:
在合同的担保中,质押权设定后,质押人仍可占有、使用质押物。 (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质押担保范围
B、质物在质押期内的变化
C、质物的处理
答案:ABC
解析: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以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在债务担保期间,虽然质权人对质物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可以对债务人处置质物做出限制。这是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为了防止债务人处置质物后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如果质物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