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了抗战时期解放区的新风尚
属于版画
受德国表现主义风格的影响
以朴实平和的写实风格呈现和歌颂延安人民生活景象。
第1题:
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可以分离吗?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均不同意离婚,也就不会考虑到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问题。从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事后再提,即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另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一审时不同意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看到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便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进行调解,能够调解成功当然事半功倍。调解不成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而不是发回重审。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无过错方离婚后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请,这种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分离,是为了让无过错方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而且是在当事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提出。
第2题:
简述确认无效婚姻之诉和离婚之诉的区别?
区别:
①就诉讼请求的种类而言,确认婚姻无效之诉是否定的确认之诉,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离婚之诉则是形成变更之诉,原告要求法院变更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法律关系即解除婚姻关系,而对该婚姻的合法性并没有异议。
②就诉讼请求的根据而言,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当事人违法结合时已经存在。离婚的原因则一般发生于当事人合法结合之后。
③就请求权人的范围而言,离婚之诉仅限于当事人提出,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任何单位均无此权利。婚姻无效之诉则不受此限制,请求权人也可以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者有关单位。
④就处理结果的效力而言,确认婚姻无效是溯及既往的,法院确认婚姻无效,该婚姻则自始无效,从当事人结合之日起即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离婚的效力则是指向未来的,即自离婚判决或准予离婚的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
第3题:
A、赵某诉丈夫周某离婚案中,提出丈夫曾与女网友会面
B、林某诉妻子顾某离婚案中,提出妻子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3年之久
C、朱某诉丈夫董某离婚案中,提出不堪忍受丈夫的经常打骂
D、曹某诉妻子余某离婚案中,提出妻子偶尔与男同事打麻将
第4题:
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离婚方式的是()
第5题:
A.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的诉乃确认之诉
B.王某向法院请求停止李某对其名誉权继续进行侵害的诉乃变更之诉
C.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与胡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诉乃变更之诉
D.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诉乃给付之诉
第6题:
属于变更之诉的有()。
A.离婚之诉
B.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C.损害赔偿之诉
D.分割共有财产之诉
E.追索抚养费之诉
第7题:
我国古代离婚形式有()
A.出妻
B.义绝
C.和离
D.呈诉离婚
第8题:
呈诉离婚,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下列关于“呈诉离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呈诉离婚是指基于特定理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官府诉请离婚的方式
B.“妻杀妾子”、“妻殴夫”等,丈夫可以呈诉离婚
C.“夫典雇妻妾”“夫殴妻至折伤以上”等,妻子可以呈诉离婚
D.呈诉离婚与义绝非常相近,但二者在程序上有所不同
第9题:
呈诉离婚,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下列关于“呈诉离婚”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10题:
以下不符合《离婚诉》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