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到站实收数
按记载数量
按到站清点数
按装车数量
第1题:
凭回送清单回送时,车站应根据调度命令分别在货运站、集装箱系统填制回送清单,其中回送篷布还应填记()。
第2题:
铁路篷布回送,到站货运员应核对数量和号码,与实际不符时,应于12h内向发站和发到局篷布调度拍发电报,发站无异议时,铁路局篷布调度()调整。
第3题:
A.普通记录
B.商务记录
C.货运记录
D.损失速报
第4题:
铁路货车篷布、企业自备篷布及需要回送的货车装备物品和加固装置,丢失、短少、破损时,应于交接时向()提出,由车站专用线货运员核实后,按规定编制记录。
第5题:
铁路篷布回送,途中变更到站时,原到站与变更后到站不属同一铁路局的由()批准,其他情况由铁路局篷布调度批准。
第6题:
铁路篷布回送,到站货运员应核对数量和号码,与实际不符时,应于()内向发站和发到局篷布调度拍发电报。
第7题:
铁路篷布因损坏报废或丢失的,车站收取赔款后,应向铁路局调度拍发电报,抄送总公司调度及集装箱公司;电报内容包括:责任单位、篷布张数、篷布号码、赔偿金额、延期使用费金额、杂费收据号码;()应及时核减铁路局保有量。
第8题:
A.1
B.12
C.24
D.48
第9题:
铁路篷布回送,到站货运员应核对数量和号码,与实际不符时,应于12h内向发站和发到局篷布调度拍发电报,发站有异议时,应于()内派人赴到站复查,并将结果通知铁路篷布调度。
第10题:
铁路篷布回送,到站货运员应核对数量和号码,与实际不符时,应于24小时内向发站和发到局调度拍发电报。发站有异议时,应于()内派人赴到站复查,并将结果通知铁路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