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多选题赵某在某专利代理事务所实习,表现优异。该事务所与赵某达成约定,如果赵某当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资助其出国进修半年。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在赵某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约定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该约定已经成立,但未生效C该约定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该约定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
多选题
赵某在某专利代理事务所实习,表现优异。该事务所与赵某达成约定,如果赵某当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资助其出国进修半年。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在赵某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该约定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

该约定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C

该约定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该约定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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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陈某在与邻居赵某争吵过程中用匕首将赵某捅成重伤,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对此案作出了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关于本案,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陈某提起自诉

C.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陈某提起自诉后,人民法院可以对本案进行调解

D.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陈某提起自诉后,陈莱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B
25。答案:B 考点:公诉转自诉讲解:《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本案是重伤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立案管辖的范围,故A错误。本案本来属于公诉案件,但由于公安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故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第203条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据此,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得调解,因此C错。《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因此D错误。

第2题:

律师赵某在办理—件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因对该案件中的某些专业问题不太熟悉,就邀请了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协助办理。办案期间,赵某突然生病,于是就将案件全部交陈律师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赵某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在邀请陈律师协助办理案件时,赵某与陈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赵某本人承担,并告知委托人B.赵某因生病将案件全部移交陈律师办理后,将情况向委托人作了说明C.赵某通过其律师助理,与陈律师办理了相关的移交手续D.赵某与陈律师约定,因案件移交而增加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是律师执业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A项错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5条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办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委托,但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第56条规定,受委托律师遇有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委托协议时,应当及时报告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另行指定其他律师继续承办,并及时告知委托人。第57条规定,非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因此BCD也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CD。

第3题:

李某接受赵某的委托,以赵某代理人的身份依法与李某签订了合同,对于该合同的签订( )。

A.李某承担民事责任

B.赵某承担民事责任

C.李某与赵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D.李某与赵某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委托他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4题:

请求人赵某认为专利权人钱某拥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日文专利文献作为现有技术证据之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应当提交该日文专利文献的中文译文,如果赵某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
B.钱某对该日文专利文献的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无异议
C.赵某和钱某就中文译文的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双方最终认可的中文译文为准
D.赵某和钱某未能就该日文专利文献的中文译文内容的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翻译,委托翻译所需翻译费用应由赵某和钱某各自承担50%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依照《专利法》和该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八章第2.2.1节规定,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故选项A正确。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无异议。故选项B正确。对中文译文出现异议时,双方当事人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双方最终认可的中文译文为准。故选项C正确。双方当事人未能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必要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翻译。……委托翻译所需翻译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50%;拒绝支付翻译费用的,视为其承认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中文译文正确。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第5题:

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正确答案:A
张某与赵关、李某之间签订买卖合同,张某仅负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约定的期间到来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所有;赵某在得知张某将标的物卖与李某之后,诱使张某之子将标的物偷出,这并不构成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交付。张某之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将标的物交付给赵某,因此,在赵某占有标的物期间,标的物所有权仍旧属于张某。因此,选择A项。

第6题:

研究所研究员赵某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取得一项发明,对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未作约定,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权( )。 A.应由赵某享有 B.应由研究所享有 C.应由赵某与研究所共同享有 D.应由赵某享有,但研究所享有无偿使用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职务发明申请权的归属。《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此,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关于专利权使用费收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赵某与B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按“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

B.赵某与B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C.赵某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应视为来源于国外的收入

D.赵某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应视为来源于国内的收入


正确答案:BD
【解析】(1)选项AB: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2)选项C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权的使用地”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

第8题:

某案,被告人赵某,年仅16岁,一审判决其构成盗窃罪。赵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要上诉,但是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认为上诉意义不大,并向一审法院表示并不上诉。那么被告人赵某的上诉是否有效?( )。

A.无效,因为赵某不具有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

B.无效,因为赵某法定代理人的表示在后,可以否定赵某上诉的效力

C.有效,因为赵某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D.有效,因为赵某的法定代理人并不享有上诉权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由此可见.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独立的上诉权,任何一人提起上诉均可产生上诉的效果。因此C正确。

第9题:

赵某在甲公司主要负责研发新电脑,另外还参与手机的研发工作。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赵某在假期期间研发的新电脑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B.如果赵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研发出新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C.赵某在业余时间利用甲公司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研发出新耳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D.赵某辞职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上班的8个月后研发出新电脑,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外,《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故选项A、B、C、D中的专利申请权都属于甲公司。因此,本题答案是ABCD

第10题:

赵某在某专利代理事务所实习,表现优异。该事务所与赵某达成约定,如果赵某当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资助其出国进修半年。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在赵某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该约定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 B、该约定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 C、该约定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该约定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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