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多选题甲公司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该专利权的行使进行约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的同意B甲公司自行实施该专利的,其实施该专利所获得的利益应当在甲公司和王某之间分配C王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第三人实施,无需取得甲公司的同意D王某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其取得的许可费应当在甲公司和王某之间分配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该专利权的行使进行约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的同意

B

甲公司自行实施该专利的,其实施该专利所获得的利益应当在甲公司和王某之间分配

C

王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第三人实施,无需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D

王某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其取得的许可费应当在甲公司和王某之间分配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专利权共有的,共有人可以自行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的方式对外许可,AC正确。如果是自己实施,则不需要分配利润,如果是对外许可,则需要进行利润分配,B错误,D正确。
《专利法》第15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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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王某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B、李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C、王某可以放弃该专利权,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D、李某可以转让该专利权,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参考答案:AB

第2题:

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限制。为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于200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曱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0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讲解:根据《专利法》第5i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根据本条,B选项是正确的。第48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A错误。该法第56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 58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 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并非终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第3题:

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限制.为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于200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0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正确答案:ACD
63.答案:A、C、D 考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讲解:根据《专利法》第51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根据本条,B选项是正确的。第48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A错误。第56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第58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并非终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第4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研制出新型加湿器,共同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但甲、乙、丙、丁四人未就专利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甲欲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A公司使用,乙欲将该专利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B公司使用,丙对这两种许可均表示反对,丁未与甲、乙、丙协商自行实施该专利技术。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丁自行实施该专利所获得收益应当与甲、乙、丙分享
B.如果丙反对,甲、乙均无权与A公司、B公司签署许可合同
C.甲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该专利技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A公司实施
D.只要乙同意与甲、丙、丁分享专利许可费,乙就可以自行与B公司签署排他许可协议

答案:A,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权共有人自行实施该专利的,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其收益。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与A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依据上述规定,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共有权人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乙与B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排他许可的方式.根据上述规定,排他许可行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与乙是否愿意分享许可费无关。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第5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2012年)( )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故A项错误。
《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B项错误。
《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该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C项的情形即善意侵权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错误。
《专利法》第69条第5项规定,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D项正确。

第6题:

甲、乙、丙、丁为专利权A的共有专利权人,并且未对该专利权的行使做出任何约定。那么以下哪些对专利权的行使方法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

A、甲想许可戊企业实施该专利,乙、丙、丁不同意,但甲仍坚持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戊公司实施该专利,获得了40万许可使用费,但甲没有给乙、丙、丁任何利润。

B、甲想许可戊企业实施该专利,乙、丙、丁不同意,但甲仍坚持以独占许可方式许可戊公司实施该专利,获得了40万许可使用费,甲给乙、丙、丁每人10万元。

C、甲想许可戊企业实施该专利,乙、丙、丁不同意,但甲仍坚持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戊公司实施该专利,获得了40万许可使用费,甲给乙、丙、丁每人2万元。

D、甲想在自己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中实施该专利,乙、丙、丁不同意,但甲仍坚持实施了该专利,获得了巨大利润,但甲没有给乙、丙、丁任何利润。


参考答案:CD

第7题:

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限制。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 :()
A.甲公司于201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1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 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讲解:根据《专利法》第51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根据本条,B选项是正确的。第48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A错误。该法第56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58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并非终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第8题:

李某和王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权,但未对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B.李某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C.王某可以放弃该专利权,无需取得李某同意

D.李某可以转让该专利权,无需取得王某同意


参考答案:AB

第9题:

甲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专利权人周某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甲公司可以下列哪些理由申请强制许可?( )

A.周某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2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其专利
B.周某行使专利权的行为构成垄断
C.甲公司取得专利权的发明相比周某的发明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且其实施有赖于周某发明的实施
D.甲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可以使该专利获得更加充分的实施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问题。《专利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故A项错误、B项正确。 《专利法》第51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故C项正确。D项并非强制许可的条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10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故A项错误。
《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B项错误。
《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该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C项的情形即善意侵权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错误。
《专利法》第69条第5项规定,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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