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问答题张某将一处新购置的房产无偿赠与同窗好友林某,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该房产价值60万元,赠与过程中林某支付契税等相关税费2万元。则:林某取得该房产时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60-2)×20%=11.6(万元)。

题目
问答题
张某将一处新购置的房产无偿赠与同窗好友林某,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该房产价值60万元,赠与过程中林某支付契税等相关税费2万元。则:林某取得该房产时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60-2)×20%=11.6(万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刘好曾表示将赠与林某3万元,且已实际交付林某1万元,后林某在与刘好之子刘小好的一次纠纷中,将刘小好殴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刘好可以撤销对林某的赠与

B.刘小好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林某的赠与

C.刘好应在刘小好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刘好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赠与的1万元


正确答案:AD
解析:受赠人有下列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④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选项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选项B赠与人的撤销权不能由其近亲属行使;选项C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D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2题:

2019年4月,个人张某接受其父亲无偿赠送的一处房产,原房屋的取得成本为100万元,赠与合同中标明房屋市值300万元,张某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自行支付相关费用12万元。2019年8月,张某将此处房产转让,转让价格40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下列关于上述业务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接受无偿受赠的房产免交个税
B.张某取得受赠房产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C.张某受赠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D.张某将受赠房产转让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

答案:A
解析: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均免个人所得税,所以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选项D,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00-100-12-50=238(万元)。

第3题:

3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能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2)选项BC: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第4题:

王某要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其外孙女丁某。下列关于房地产赠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与丁某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是双务行为
B、丁某因受让王某房产,所以需要承担一定义务
C、王某订立的赠与书经公证处公证后有效
D、王某订立的遗嘱,无需经公证,其死后即生效

答案:C
解析: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王某与丁某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是单务行为,丁某受让王某房产不需要承担义务。王某订立的赠与书经公证处公证后才发生效力。

第5题:

2019年4月,个人张某接受其父亲无偿赠送的一处房产,原房屋的取得成本为100万元,赠与合同中标明房屋市值300万元,张某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自行支付相关费用12万元。2019年8月,张某将此处房产转让,转让价格40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下列关于上述业务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接受无偿受赠的房产免交个税
B、张某取得受赠房产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C、张某受赠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D、张某将受赠房产转让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

答案:A
解析: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均免个人所得税,所以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选项D,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00-100-12-50=238(万元)。@

第6题:

黄某答应赠与林某1万元,资助林某上学,并办理了公证。林某只有14周岁,黄某在给林某7000元后不再给了。林某认为黄某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给,于是向黄某要求其余的3000元。则:( )

A.黄某应再给林某3000元

B.黄某可以不给,因林某未成年,赠与合同无效

C.黄某可向林某要求返还7000元

D.赠与7000元的合同有效,另3000元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86条、第188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本题中,林某虽然只有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依法,其具有订立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的资格,且林某与黄某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7题:

方某接受房产赠与,手续齐全、合法,赠与合同上注明该房产原值25万元,方某支付相关税费2.5万元。经税务机关评估,该房产市场价格为35万元。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2
B.1.5
C.7
D.6.5

答案:D
解析:
方某获赠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2.5)×20%=6.5(万元)。

【知识点】 其他

第8题:

张某曾向李某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张某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王某。经查,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对此,李某( )。

A.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部分赠与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9题:

(2012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B,C
解析:
( 1)选项 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 2)选项 BC: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3)选项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第10题:

王某要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其外孙女丁某。下列关于房地产赠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王某与丁某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是双务行为
B.丁某因受让王某房产,所以需要承担一定义务
C.王某订立的赠与书经公证处公证后有效
D.王某订立的遗嘱,无需经公证,其死后即生效

答案:C
解析: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王某与丁某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是单务行为,丁某受让王某房产不需要承担义务。王某订立的赠与书经公证处公证后才发生效力。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