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员考试

判断题基于原合同原则及范围的补充合同、协议,可由经理部完成。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基于原合同原则及范围的补充合同、协议,可由经理部完成。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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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关于合同漏洞补充规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当事人补充协议是最高原则

B.在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内容

C.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内容的,可以以法律规定的任意性规范加以补充

D.以法律规定的任意性规范补充合同漏洞的,要求当事人知晓该规范的存在


参考答案:D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合同的任何纠纷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甲公司根据事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是甲乙两公司对于合同履行地在何处发生争议。此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
B:甲乙两公司不能再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
C:即使甲乙公司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原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A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理。详解:《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本案中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达成补充协议,否则原仲裁协议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项。

第3题:

合同审查工作,特别是补充协议的签署应慎重。有关“补充协议”的说法正确的为()。

A.补充协议的效力低于原合同

B.补充协议的效力等于原合同

C.补充协议的效力高于原合同

D.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补充协议的效力高于原合同


正确答案:D

第4题:

一建设单位系国有投资企业,经过招投标,1999年9月11日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500多万;2002年7月30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原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设备,单价、工期、违约责任均做了改变,是否有效?与原合同之间是什么关系?处理本案依据哪一份合同?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目前有二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原合同签订的时间为1999年9月2日,而我国《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因此,原施工合同签订前的招标行为不受《招标投标法》的限制;但是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02年7月30日,而原施工合同是经过了招标而签订的合同,因而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受《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调整,也就是说第四十六条调整的是另行签订其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行为,即本案中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
如果补充协议与原施工合同在施工范围上基本一致,也就是说是针对同一工程,那么补充协议因为在合同价款、工期、违约责任均违背了原施工合同,即补充协议因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应该以原施工合同作为处理本案的依据。如果补充协议与原施工合同在施工范围上不一致,也就上说是针对不同的工程,那么所谓的补充协议实质上是一份新的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而问题中建设单位属于国有独资企业,且工程造价已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系争工程依法应该进行招投标,而补充协议因未经招投标而签订,因此无效。但是,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同,可参照有效合同来处理。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我国《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而原合同的签订时间为1999年9月2日,虽然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2002年7月30日)我国《招标投标法》已经施行,但是《招标投标法》主要是出于公平原则,系对前一个经招投标原合同的保护。虽然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我国《招标投标法》已经施行,但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不应受《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调整。因此,本案中补充协议虽然对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作了变更,但是有效的变更,原合同与本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应该以补充协议为依据,补充协议没有涉及的地方,可以依据原合同。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我个人同意第二种观点。

第5题:

基于原合同原则及范围的补充合同、协议,可由经理部完成。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合同的从给付义务产生的原因不包括( )

A.法律的明确规定

B.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C.基于决定合同类型的需要

D.诚实信用原则及补充合同解释


正确答案:C

第7题:

《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某些内容约定不明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原则正确的有()。

A、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B、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
C、按照公平合理原则
D、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
E、法定补充原则

答案:A,B,D,E
解析:
过程中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对于生效后没有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应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一)协议补充(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8题:

合同履行应遵循( )原则。

A、全面履行

B、协议补充履行

C、诚实信用履行

D、平等原则

E、自愿原则


正确答案:AC

第9题:

白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仲裁条款,能否对补充协议中超出白合同范围的实际施工范围,适用白合同的仲裁条款?


正确答案: 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准确理解《司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并不是明确黑合同无效,或者黑合同的哪些条款无效,《司法解释》规定处理仅限于造价结算,仅在“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一点上,以白合同为准。因此,黑合同以补充合同形式出现,并不因此可以改变白合同对仲裁的约定。具体来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仲裁条款没有特指适用白合同中所涉工程项目的争议范围,仅仅是说本合同发生争议适用仲裁,那么既然是补充协议,且并非无效协议,这个协议是对白合同的补充,应该看作是白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双方没有其它的特别约定,补充协议与白合同就是一个整体,对于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也应该适用仲裁条款。
第二,如果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范围特定,而补充合同的约定事项并不属于白合同的特定范围,那么可能双方对补充合同能否提起仲裁会产生争议。我的观点倾向于仍可提起仲裁,但这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第10题:

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的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应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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