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清朝的赋役制度采取的是“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 ( )
参考答案:错误
第2题:
试述我国人痘接种术的发明及其历史意义。
发明于明代中后期,人痘接种法,就是通过直接从天花病人身上取得痘苗,接种到位出天花的人身上,希望他出现天花反应,获得免疫力。方法有:痘衣法,痘浆法,旱苗法,水苗法。痘衣法、旱苗法、水苗法均为鼻苗法,痘浆法则为生苗法,但危险颇多,后为“种苗”所替代,人痘接种法在清初已在全国普遍运用。
意义:是我国古代再传染病研究上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也是我国医学对世界西药卫生事业的一个重大贡献.
第3题:
试述清朝的会审制度及其历史意义。
(1)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英美列强强迫清政府在租界设立的特殊司法审判机关,实际由外国人控制,主要负责华洋混合案件的审理。
(2)租界是英、法、美等国在中国领土上划定的本国势力范围。1845年,英国通过《上海租地章程》(又称《第一次地皮章程》)首先在华设立。此后美、法等各国相继设立。1863年.英美联合将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租界内设工部局和巡捕房,取得了租界内华人违警事件、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俄国、英国分别与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进一步扩大了领事裁判权,正式确认外国领事可以参与对中国人的审判。在此基础上,1864年,英国驻上海领事与清政府达成协议,在租界内设立审判机构,名为“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1868年,清政府与英美等国领事签订《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将“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改名为“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按照协议规定,会审公廨管理各国租界内钱债斗殴、窃盗、词讼等案件,凡牵涉有约国洋人必须到案的洋华诉讼,无约国洋人与华人的互相诉讼以及被外国人雇佣和延请的中国人的诉讼,外国领事均有权参加会审。会审公廨的经费由中国政府划拨,名义上是中国的司法机关,但实际上完全被外国领事所把持。会审只是空有其名,审判的主动权也几乎被国领事所控制,中国官员大多是象征性的陪衬。会审公廨起初仅在上海出现,不久,又从上海扩大到厦门等开放口岸。
(3)会审公廨的出现,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和延伸,是晚清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程度不断加深的重要体现。
第4题:
试述“徐州相王”的历史背景、内容及其作用。
第5题:
试分析“新体育”学说产生的背景及其历史意义?
第6题:
试述清朝实施地丁合一制度的背景及其内容,如何评价其历史意义?
自汉代至清初,丁税主要以按丁征收为主。由于农民畏惧丁税的逼迫,或者流亡迁徒,或者隐匿户口,因而使封建国家无法掌握人口实数。清初以前,我国人口始终在五、六千万之间,显然是在这种政策之下,人口不实和人口增长缓慢的缘故。清康熙年间,开始对按丁征收丁税的方法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康熙五十一年决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丁税额数作为定额,以后新增人丁,亦不增加丁税。
第二步是逐步实行地丁合一,即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而是把固定下来的丁税.摊到地亩上,每地税一两分摊若干丁银。还将其它赋役也合并到田赋中征收。这样,田多的人丁税负担就多,田少的人丁税负担就少,无田的人则不负担丁税。人民不必再有添丁添税之虑,不必再为躲避丁税而逃匿,因此有利于人口统计和人口增长。地丁合一之后,人口数字急剧增加,乾隆十四年(1749年)为一亿七千万,道光二十年(1840年)为四亿一千万,这显然是人口得实、人口统计比较正确以及人口增长加快的结果。
第7题:
第8题:
试述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第9题:
试述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基本内容。怎样分析其历史意义?
第10题:
试述清代地丁合一制度产生的背景、内容及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