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

问答题简述唐代兵役制度的变化。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唐代兵役制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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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兵役制度


正确答案: 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重点是中国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2题:

兵役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反映。我国历代王朝大致实行过哪些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我国现行的兵役制度是什么?


正确答案: 民军制、征兵制、世袭兵役制、府兵制、募兵制;我国现行的兵役制是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3题:

简述民国时期的兵役制度。


参考答案:(1)中华民国时期的兵役制度,先后分为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募兵制;一种是征兵制。(2)民国前期的各类军队,主要是通过招募形式招收青年入伍当兵。(3)1933年6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兵役法》,决定自1936年3月1日起施行。兵役法规定:兵役分为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两种。

第4题:

简述唐代兵役制度的变化。


正确答案: (1)唐朝前期:唐前期执行征募合一的兵役制度,分为终身兵役和短期兵役。府兵制的终身兵役制是唐前期主要的兵役制度。府兵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出征自备粮食武器。兵募是征兵制中的短期兵役制,兵募原则是为某次特定的军事行动而征发的,战后解散。唐前期也有招募制,主要是长行健儿一般没有服役的年限规定。所有兵役制中以府兵制为主。
(2)以安史之乱为转折点唐的兵役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兵役制在天宝年间名存实亡,天宝八年,府兵制取消。安史之乱后官健和团结兵即是募兵,募兵制成为主要的兵役制度,由官府出钱粮雇佣职业兵。雇佣兵为以后的藩镇割据奠定基础,募兵制正式确立。

第5题:

简述唐代均田制的特点。


正确答案:唐朝的均田制,与前代相比,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明确取消了奴婢、部曲的受田。
第二、除寡妻妾以外,一般妇女不再受田。
第三、和尚、道士、尼姑、女冠都可以受田,反映了南北朝以来寺院经济的发展。
第四、各级官吏普遍授给大量的土地,职位愈高受田愈多。
第五、唐代均田制放宽了对受田买卖的限制。
它为土地兼并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助长了官僚地主、豪商巨贾以及僧侣地主对土地的兼并势头。同时也为均田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创造了条件。

第6题:

简述我国现行兵役制度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1)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
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兵役制度,是由我国国家和武装力量的性质所决定的。
(2)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
义务兵是士兵的主体,服役周期短。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武器的改善,部队需要留一部分技术骨干在部队长期服现役。
(3)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4)军事训练
未暇过现役的基干民兵,在18-22岁之间,应参加30-40天军洲;专业技术民兵训练时间按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第7题:

兵役制度是兵役法规的中心。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西安地区唐代墓葬形制的变化。


参考答案:

第一期(7世纪初期至7世纪晚期),沿袭北朝时期的传统,流行方形或长方形单室土洞墓和砖室墓,大墓盛行长斜坡墓道多天井、多小龛的形制。初唐时期,一、二品官的天井最多5个,壁龛有的多达10个。
第二期(从7世纪晚期至8世纪中),流行长方形单室土洞墓和方形砖室墓。大型墓盛行刀型墓室,墓道考试缩短,天井和小龛逐渐减少,“号墓为陵”的懿德太子墓最多,7个天井,8个壁龛。一、二品官的墓,天井5个以上的只占少数,壁龛最多不超过6个。更加注重墓室构筑。
第三期(8世纪中至10世纪初),以安史之乱为界,唐墓的形制变化十分明显,原有丧葬制度制度大多废弃。大型墓的斜坡墓道更短,流行竖井墓道。天井减少,小龛移至墓室四周,最终二者小时。厚葬之风盛行。


第9题:

简述唐代瓷器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唐代瓷器在隋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生产地区扩大,形成了著名的窑厂和窑系。如越窑、邢窑、长沙窑等。
2、种类增加,工艺质量提高,成为了比较普及的日用品。主要种类有黄釉、黑釉、花釉瓷、唐三彩和唐青花。
3、使用范围更为广泛,器类增多。如茶具、餐具、酒具、文具等。形制多样,造型美观大方,制作质量远远超出前代。
4、造型以浑圆饱满为特点,质量上要求更高,小中见大,精巧而有气魄,单纯而有变化。
5、受其他工艺制品影响,出现许多过去没有的新式样,如凤首壶。它们是中外文化交流和外来文化影响的见证。
6、出现“南青北白”格局。

第10题:

简述唐代的法律体系。


正确答案: (1)律——量刑定罪律在唐代成文法典是最为稳定、重要的,是司法部门量刑定罪的依据。唐初根据《开皇律》制定了《武德律》。贞观时,经房玄龄删定,成《贞观律》500条。高宗时,长孙无忌等上《永徽律》;后来由上《律疏》30卷,即后来流传的《唐律疏议》,是我国保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
(2)令——规章制度令是各级官府应该遵行的规章、制度。唐代多次编律令,已知《永徽令》27篇30卷,包含官品令、三师三公台省职员令、田令、服役令、关市令等。
(3)格——皇帝制赦。格是经过整理汇编的皇帝的制赦。永徽时有“《散分格》下州县,《留司格》本司行用”。唐前期常编制赦为格,但中后期,制赦直接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无需编为格就是效力最高的单行法规。
(4)式——办事细则、公文程序式的主要内容是政府机构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序。唐代最早的是《贞观式》20卷,分尚书省24司和秘书、太常、司农、光禄等33篇。唐代律令格式的关系:“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长行之事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国之政,必从事于于此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