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党内职务
严重警告
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
第1题: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第2题:
制作、贩卖、传播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书刊、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3题:
《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留党察看
C.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第4题: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宣言等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第5题:
私自携带、寄递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6题: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宣言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7题: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8题: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9题: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第10题:
制作、贩卖、传播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声明等书刊、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