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党内职务
警告
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一年
第1题:
私自携带、寄递歪曲党史、军史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第2题:
私自携带、寄递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3题:
私自携带、寄递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第4题:
私自携带、寄递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第5题:
私自携带、寄递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6题:
私自携带、寄递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第7题:
制作、贩卖、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第8题:
制作、贩卖、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9题:
私自携带、寄递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10题:
制作、贩卖、传播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