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多选题某企业原会计科长与新上任的会计主管人员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请根据该案例完成以下各题: 有关会计档案的销毁,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销毁可以销毁B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C保管期满但有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D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题目
多选题
某企业原会计科长与新上任的会计主管人员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请根据该案例完成以下各题: 有关会计档案的销毁,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销毁可以销毁

B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C

保管期满但有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D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以上选项均正确。故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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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天红加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孙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T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孙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孙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2月,原会计科科长与孙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科长进行监交。(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采购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 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 明理由。

(4)该企业对采购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2题:

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2010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8月,厂长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因厂长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厂长乙。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与厂长乙会同监交。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1~5说法是否正确。

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应当回避。( )


正确答案: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3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械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做为国有食品加工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由王某的女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做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外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发票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  

第4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迎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

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1)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2)该企业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该企业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原始凭证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5题:

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________负责监交。


正确答案:
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6题:

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结账的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

(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7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合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合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9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1~5问题。

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________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正确答案:
直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8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②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9题:

2009年5月,南京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8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科长,并将厂长李某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2008年11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以上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①厂长李某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科长冯某调任计划科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会计科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B)《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中,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调动离职不符合规定。理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10题:

某大型国有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下一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汁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3)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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